春兴精工: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12-10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出售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出售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相关权利义务的转让,
以及通过转让全资子公司 Chunxing Holdings (USA) Ltd.100%股权的方式间接出
售 CALIENT Technologies, Inc. 25.5%股权,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
要,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
由交易双方依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估值报
告)的评估(估值)结果作为基础,结合公司实际取得相应股权的投资成本,协
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对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投赞成票,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
为,目的是为满足下属子公司开展业务的经营需要,降低财务成本,为其提供担
保将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此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我们同意该事项的实施,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方军雄
陆文龙
2018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