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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兴精工:关于对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2-27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9-020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
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春兴新能源电力(苏州)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新春兴新能源”)拟以直租的方式向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苏州金融租赁”)办理融资租赁,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300 万元,租
赁期限不超过 7 年。本次中新春兴新能源办理融资租赁业务需由公司按持有的中
新春兴新能源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82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新春兴新能源电力(苏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27日
    法定代表人:丁进青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1207-1209室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力工程项目的设计、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承接
新能源电力工程;太阳能光伏系统的技术研发;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及配件的销
售;合同能源管理。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本公司直接持有中新春兴新能源34%的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苏州阳丰科技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新春兴新能源16.32%的股权,中新春兴新能源系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18 年 0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0,404.26               5,395.63

       总负债                    638.63                 546.59

       净资产                    9,765.63               4,849.04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975.11                429.63

      营业利润                   -127.50                -126.17

       净利润                     -83.42                -105.06

    三、融资租赁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承租人:中新春兴新能源电力(苏州)有限公司。
    2、出租人: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租赁物:光伏设备。
    4、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300 万元。
    5、租赁期限:不超过 7 年。
    6、融资租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融资租赁方式为直租,是指出租人根据承
租人对租赁物和供应商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应商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
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7、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本金为人民币 2,300 万元,租金按季支付。
    8、租赁物所有权:租赁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苏州金融租赁;在中新春
兴新能源付清所有应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后,中新春兴新能源有权按协议中约
定的名义货价留购租赁物。
    9、担保措施:由公司为该笔融资租赁交易,按公司持有中新新能源的股权
比例提供同比例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至本次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义务期
限届满后两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82 万元整。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中新春兴新能源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发展,满足其正常
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中新春兴新能源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同时,在中新春兴
新能源的担保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将要求中新春兴新能源的其他持股股东苏州
阳丰科技有限公司及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
例提供相应担保,保证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33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7.07%,占总资产的39.99%。其
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92,000万元,对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
营运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59,790.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61%,占总资产的31.2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余额为219,790.96万元,因远期受让海峡元生私募基金财产份额对仙游县仙财国
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