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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兴精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2-27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精工”或“公司”)2016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就春兴精工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4 号文)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 116,078,994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每股 9.65 元。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 1,120,162,292.1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8,364,000.00
 元(不含增值税金额为 36,207,169.81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1,798,292.1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048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
 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结余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至 2019 年 2 月 25 日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如下(以下表格中的数据为募集资金本金,未包含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承诺投资   变更后承诺投   累计投资   募集资金项目
             项目名称
号                               金额       资金额         金额         余额

                                      1
    新建年产移动通信射频器件
1                                    58,786.86     34,923.59    5,177.64       29,745.95
    115 万套生产项目
    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
2                                    28,229.37     48,256.24   31,353.06       16,903.18
    结构件 470 万件生产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0

           合计                     112,016.23    108,179.83   61,530.70       46,649.13

    注 1: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及 2018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临时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建年产
移动通信射频器件 115 万套生产项目”的投资金额作如下调整:(1)调减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与计划募集资金的差额 3,836.40 万元;(2)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 20,282.49 万元,
该调减金额增加至“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 470 万件生产项目”(其中包括该项
目截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已支付募集资金 14,024.16 万元采购的设备,该等设备调配至“新
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 470 万件生产项目”使用);截至 2019 年 2 月 25 日,“新建
年产移动通信射频器件 115 万套生产项目”中 6,230.54 万元尚未调至“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
备精密结构件 470 万件生产项目”。
    注 2: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8,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
月。截至 2019 年 2 月 25 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 万
元,该资金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资金尚未归还。

      截至 2019 年 2 月 25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6,968.75 万元,加上已经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46,968.75 万
元(其中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共计为 319.62 万元)。

     二、本次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计划

     (一)原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新建年产移动通信射频器件 115 万套生产项目”概况及实施情况
     “新建年产移动通信射频器件 115 万套生产项目” 是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熟春兴负责实施。项目
建设在常熟春兴位于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镇翁家庄工业园的新购土地上。该项目原
计划投资 58,786.86 万元,后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调整投资金额及延长
项目建设期的审议程序后,该项目投资金额变更为 34,923.59 万元,投资项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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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期延长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截至 2019 年 2 月 25 日,该项目实际投资 5,177.64
万元。
    2、“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 470 万件生产项目”概况及实施情况
    “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 470 万件生产项目”是公司 2016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项目原计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熟春兴负
责实施,项目建设在常熟春兴位于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镇翁家庄工业园的新购土
地,后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变更该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审议程序
后,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惠州春兴,实施地点变更为惠州春兴位
于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宫庭村第九小组鱼龟湖的工业区内。
    该项目计划投资 28,229.37 万元,后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调整投资
金额及延长项目建设期的审议程序后,该项目投资金额变更为 48,256.24 万元,
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截至 2019 年 2 月 25 日,该项目实际
投资 31,353.06 万元。

    (二)本次拟终止部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鉴于通信网络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受通信行业周期性波动及国内外运
营商网络建设放缓的影响,在 5G 尚未产业化、4G 投资放缓的情况下,公司所
在行业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原募投项目的前景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同时,由于消费电子行业景气度下降,国内手机市场出货量下滑,原募投项目的
市场需求减少,前景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继续实施原募投项目未来可能面临新增产能不能有效消
化、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因此,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了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新建年产移动通信射
频器件 115 万套生产项目”和“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 470 万件生产
项目”的投入,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资
金。

    (三)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拟在终止实施“新建年产移动通信射频器件 115 万套生产项目”及“新
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 470 万件生产项目”后,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3
收入 46,968.7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
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约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43.42%。本事项实施完成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将全部使用完毕,余额为零,公司将注销非公开发行全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因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具体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实施时结转的金额为准。

    三、本次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对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尤其在当前
银行信贷紧缩的大环境下,流动资金更显得尤为重要。公司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营运资金压力和
财务成本费用,能够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并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

    四、本次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划转过程中,前期已用于暂时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万元募集资金,将视同直接划转,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
账户。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
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将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
    (一)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1年;
    (三)公司将按照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
的情况,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
    五、本次变更已履行的程序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意见,并将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已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
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营运资金压力和财务成本费用,能够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并更好地满足公司
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尚需经
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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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
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田   蓉              张俊青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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