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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兴精工: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文龙)2019-04-19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文龙)


        本人作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
    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亲自出席了公司 2018 年度召开的 6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会
    议;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 2018 年度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与其他独
    立董事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表(以下独立意见的披露
    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时间            类型
                                                           2018 年 4 月 16 日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同意

                                                           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辞职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7 月 26 日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的   2018 年 7 月 30 日     同意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次会议              同意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确定公司总经理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确定董事长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8 月 17 日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意
                                                             四次会议

                                                             2018 年 10 月 25 日
关于签署资产出售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        同意
见
                                                             五次会议

关于出售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18 年 12 月 9 日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
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六次临时会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
     场考察,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并积极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
     多次交流,主动了解公司治理情况,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
     趋势,关注传媒对于公司的报道以及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
     身专业知识对公司投资项目讨论并提出建议。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
     委员,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本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参加
     专业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利用参会的机会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
     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认真研究公司人力资源绩效考评
     体系,了解公司管理层的工作范围、职责。本人负责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董事、高管人
员进行绩效评价,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审核,对公司薪酬制度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结合公司实际,针对公司薪酬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健全、
完善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建
议,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网络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严
格、规范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能有效地获得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
    3、本人通过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 规
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
力。
       六、其他事项
    1、2018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18 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8 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
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把握住行业发展的大好机遇,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陆文龙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