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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兴精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5-06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春兴精工
保荐代表人姓名:田蓉                     联系电话:021-611185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俊青                   联系电话:0755-8860229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是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0次(不包括现场核查意见和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有
                                                       上市公司因控股子公司华有
                                                       光电(东莞)有限公司收购东
                                                       莞市华星镀膜科技有限公司
                                                       等3家公司相关资产事项经董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事会审议后,因收购发生停滞
                                                       变化,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于2018年8月收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监管函。
                                                       上市公司按照要求,积极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规定,规范运作,认
                                                       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年12月19日
                                                       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等文件讲解了信息披露、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行为规范、内幕交易相关构成
                                                       要件及责任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详见本报告“一、
                                                                   8、(3)关注事
                            详见本报告“一、8、(2)关注事项的主
1、信息披露                                                        项的进展或者整
                            要内容”的相关内容。
                                                                   改情况”的相关
                                                                   内容。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不适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
                                                                   不适用
动                          生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2019年4月17日,
                            2018年8-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 公司召开第四届
                            信科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无线科技(深圳) 董事会第十次会
6、关联交易                 有限公司与江苏凯尔生物识别科技有限 议审议通过了对
                            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相应 2018 年 8-12 月 上
                            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述日常关联交易
                                                                   的补充确认。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证券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
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它(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决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及其关联股东袁静避免同业竞
                                                     是             不适用
争的承诺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终止    了《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
公司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股份增持承诺
                                                    履行    施增持计划的议案》,孙
                                                            洁晓先生拟终止实施增
                                                            持计划,该承诺变更事项
                                                            尚需经公司2018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四、 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18年8月10日,因保荐代表人古元峰
                                                先生工作变动,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表人由田蓉女士、古元峰先生变更为
                                                田蓉女士、张俊青先生。
                                                详见《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2、报告期间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人或其保
                                                年度报告》第五节第十二项披露的内
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因
                                                涉嫌内幕交易,于2018年1月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并于2019年3月受到行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政处罚并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详 见 公 司 2019-028 号 公 告 披 露 的 内
                                                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田蓉             张俊青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