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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兴精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1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9-05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0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静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499,419,8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27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
487,366,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20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
股份12,053,5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68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
12,835,4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3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
代表股份78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
代表股份12,053,5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68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江苏筹胜律师事务
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419,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835,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419,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835,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416,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3,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419,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835,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419,5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835,1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419,5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835,1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419,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835,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419,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835,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416,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3,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419,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835,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419,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835,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96,611股,占出席会议未回避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未回避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未回避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孙洁晓先生、
袁静女士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832,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3,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419,5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835,1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江苏筹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
的议案、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筹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