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 作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章 制度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更加准确、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方军雄 陆文龙 俞 峰 2020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