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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兴精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2021-06-10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5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孙洁晓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披露
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因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被
债权人国泰君安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司法冻结的公告,详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
股份被冻结的公告》(2020-084)。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披露了孙洁晓先生所持部分股份因被国泰君安申
请强制执行,被上海金融法院进行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事项,详见《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2020-093)。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了因孙洁晓先生已向国泰君安偿还部分款项
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国泰君安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撤回拍卖的公告,详见《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0-101)。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披露了孙洁晓先生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被上海金
融法院重新挂拍的公告,上海金融法院将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 10 时起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孙洁晓先生持有的
公司股份共 7,026 万股(均分为两笔,各 3,513 万股),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
东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2021-012)。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了孙洁晓先生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被司法拍
卖的结果公告,本次司法拍卖共分为两个标的,均为孙洁晓先生持有的 3,513 万
股公司股票,其中标的 1 网络拍卖竞价结果为:用户姓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竞买号 D8517 于 2021/04/21 10:00:00 在上海金融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
“孙洁晓持有的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35,130,000 股股票(代码:002547)”
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15,402,050(壹
亿壹仟伍佰肆拾万零贰仟零伍拾元)。标的 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35,130,000 股股票(代码:002547)网络拍卖竞价结果为:流拍,详见《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2021-017)。
    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了孙洁晓先生持有公司的35,130,000股将于2021
年6月8日10时至2021年6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第
二次公开拍卖,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可能
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2021-042)。现根据阿里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拍卖竞
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网络拍卖竞
价结果为:用户姓名顾斌通过竞买号 M6053 于 2021/06/09 10:29:45 在上海金融
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35130000 股股票(代
码:002547)”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51,329,000(壹亿伍仟壹佰叁拾贰万玖仟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
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上海金
融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裁定书。
    二、其他情况说明和风险提示
    1、孙洁晓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本次股
份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截至2021年6月9日,孙洁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482万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38.55%。上述拍卖股票过户完成后,孙洁晓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
3513万股,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减少3.11%。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本次拍卖事项后续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股权
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股东结构发生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