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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兴精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03-22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1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
时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3
年3月21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通讯
表决的董事为戚振东先生和陆文龙先生。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1月9日召
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相关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相关金融/类金
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在上述审批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向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7,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0个月,目前已
签署《授信协议》及《最高额抵押合同》。根据《授信协议》要求,公司全资子
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
置的财物作为抵押物为公司进行担保,金寨春兴对该事项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为本次授信提供财产抵押担
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约人民币5,540.19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2)详见《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 2023 年度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39,5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可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下使用:在向金
融/类金融机构申请和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时使用供应商信用
额度及信用账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外投标等日常经营需要、开具履约保函、
提供反担保等,子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额度
授权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之间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可以调剂提供
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条款在实际担保业务发生时,由相关方协商确定,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的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3)详见《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
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茂科技”)自然人
股东许榕拟将其持有的0.912%、0.228%、11.88%、0.228%的凯茂科技股权分别
以人民币800万元、200万元、14,531.25万元、2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四时一号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有守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庄海岸(上
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筹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人股东荧
茂光电(徐州)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3.55%凯茂科技股权以人民币3106.588万
元转让给深圳市开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审议,公司同意放弃上述股权优先购买权。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4)详见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
职权,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特提议于2023年4月6日15:00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
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和网
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