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新农: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8-161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新农”或“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
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
“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