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农:关于履行对外担保连带责任的公告2019-01-03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9-003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履行对外担保连带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 2017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
额度支持的议案》,为支持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与公司合作发展,同意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累计向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对外担保额度,本次担保的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银行对经公司筛选的优质客户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而形成的债权。详见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
供担保额度支持的公告》。
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履行对外担保连带责任的公告》,
因逾期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 220.33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下游经销商、
养殖场(户)贷款担保余额共计为 11,036.11 万元,因逾期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
累计为 270.75 万元,新增 50.42 万元。
二、新增逾期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自然人林善艺,身份证号 44172319811012****,住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
岗列金郊村委会简屋村新村 1 号,为阳西县广隆饲料经销商店经营者。
上述被担保方林善艺为公司饲料业务客户,除业务合作关系外,其与公司、
公司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
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对外担保贷款逾期及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况
因经营需要,阳西县广隆饲料经销商店的经营者林善艺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签订了《华夏银行小企业网络贷最高额
借款合同》,最高融资额度为 50 万元,使用期限为 78 天,自 2017 年 12 月 13
日至 2018 年 3 月 1 日止。同日,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华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
证合同》,对林善艺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017 年 12 年 15 日,林善艺提款 5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15 日,还款方式为按期付息,到期还本。2017 年 12 月 27 日,
林善艺、简战喜夫妇与公司签订《自然人保证反担保合同》,对林善艺借款承担
连带责任反担保责任。
2018 年 12 月 15 日,上述 50 万元借款到期。因下游养殖端欠款暂未收回,
该客户短期偿还困难,未能按时还款,导致逾期。为履行合约精神,保证公司信
誉不受影响,公司于近日已按照担保合同为客户林善艺履行了借款本金、利息及
罚息合计 50.42 万元的代偿义务。
四、履行担保责任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为此承担担保责任形成一定的应收债权,公司将督促客户林善艺尽快向
公司清偿上述款项,力求协商达成还款计划和方案,保留对其提起诉讼追偿的权
利,以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