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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新农: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金新农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地点有助于降低投资成本、提升经
营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公
司本次变更部分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
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事
项。

       二、关于《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内的广东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货款提供担
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
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
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此次担保。(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宁           李斌             孔英




                                                      2019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