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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新农:关于控股孙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2019-01-23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9-014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新农”)于 2018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公司控股子
公司武汉天种畜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天种”)之全资子公司荆门天
种生态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天种”)基于战略规划发展需要,拟以人
民币 1,380 万元(不含税)购买京山缘福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山缘福”)
及京山县福星种猪场(以下简称“福星种猪场”)合法拥有的下周河村五组 280
亩土地的土地租赁权和地上附属资产及编号为京山政林政字(2009)第 002465
的林权证项下 300 亩林地的土地租赁权和地上附属资产。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京山缘福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21096887485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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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2014年4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夏海艳
    住所:京山市罗店镇下周河村五组
    经营范围:生猪生产、销售;畜牧技术的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自然人吴卫平持股40%,张琳瑛持股35%
    京山缘福与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京山县福星种猪场
    注册号:420821600260244
    类型:个体工商户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8日
    经营者:周恒安
    住所:京山县罗店镇下周河村二组
    经营范围:猪的饲养与销售
    福星种猪场与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包括土地租赁权和地上附属资产两部分。
    土地租赁权:京山缘福位于湖北省京山市罗店镇下周河村的租赁土地 280
亩,租赁期限 50 年:自 2012 年 10 月 1 日至 2062 年 9 月 30 日;京山缘福位于
京山县罗店镇桃园村的租赁林地 300 亩林权证号为京山政林政字(2009)第
002465,林地租赁期限自 2016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34 年 3 月 1 日止。
    附属资产:上述租赁280亩土地上修建的猪舍、办公楼、综合仓、淋浴消毒
房、技术室、饲料仓库、蓄水池、路网、深水井(3口)等配套设施;上述300
亩林权证范围内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林木、路网、房屋、鱼塘等资产。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查封、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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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方就目标资产主张权利的情况。


    四、资产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价格:本次目标资产转让价格共计人民币 1,380 万元(不含税),其
中上述土地在租赁期间的租金 275 万元,土地上的附属资产转让价格 875 万元;
上述林地在租赁期间的租金及其附属资产 200 万元,其他费用 30 万元。
    2、支付方式:本次交易分两期支付
  (1)第一次支付:自本协议生效且完成以下工作事项后 15 个工作日内,荆门
天种向京山缘福及福星种猪场支付资产转让款 1,280 万元。
    A、土地及林地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公司并与公司签署相关转让
协议;
    B、京山缘福及福星种猪场负责完成京山县罗店镇桃园村民委员会到养殖项
目所在地的进、出场道路地基由 3 米拓宽至 5 米的工程建设;
    C.完成环评、林地征占等手续办理。
   (2)第二次支付:在自本协议生效满一年,且京山缘福及福星种猪场满足以
下条件的 15 个工作日内,荆门天种向其支付剩余的资产转让款 100 万元。
    A.协助公司做好进、出场区两条农村公路的建设指标申报,并取得相关职能
部门配套相应的财政补贴,收到公路建设财政补贴不少于 20 万元,最终金额以
财政补贴到账金额为准。若到账的公路建设财政补贴不足 20 万元时,不足的部
分由荆门天种从剩余的资产转让款进行直接扣除。
    B.未发生任何影响目标资产权属的情形。
   (3)以上转让款,经京山缘福与福星种猪场商议,一致同意由京山缘福收取。
    3、其他约定:京山缘福及福星种猪场应按协议约定向荆门天种移交目标资
产并协助办理有关资产转让批准手续及资产交割手续;荆门天种为正常生产经营
所搭建的建筑物及修建的附属设施由荆门天种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京山缘
福及福星种猪场无权干涉。
    4、违约责任:京山缘福及福星种猪场出现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荆门天种
可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或单方面解除协议。若荆门天种已支付转让款的,有权要
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并向支付资产转让款总额 10%的违约金;若对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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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天种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京山缘福及福星种猪场应全额赔偿。
    (1)京山缘福及福星种猪场隐瞒目标资产的真实状态,存在虚假、遗漏和
重大误导或存在权属纠纷、权利限制或任何第三方就目标资产主张权利的情形;
    (2)京山缘福及福星种猪场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第一期付款条件的。
    荆门天种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日,需按逾期付款金额
的 0.5‰向京山缘福及福星种猪场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达三十日的,京山缘福
及福星种猪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义务或单独解除本协议。
    5、生效、变更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取得荆门天种有权
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涉及本次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购买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本次购买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该交易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资金被占用或新增对外担保事项。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孙公司荆门天种购买上述土地租赁权和地上附属资产,是基于其生
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有助于进一步打造公司养殖产业规模优势、技术优
势、品牌优势,完善产业布局。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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