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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新农:关于2019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9-030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开
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开展业务的基本情况
       1、拟投资的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玉米、玉米淀
粉、豆粕、菜粕、豆油、棕榈油、菜籽油、白糖等产品期货、期权合约。
       2、拟投入的资金金额: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
这些饲料原料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及进一步分散期货波动风
险,所建立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头寸以公司现货用量及库存量为基础,所需保
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交易保证金占用额均使用公司自有资
金。
       3、拟进行套期保值期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4、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
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开展本业务的必要性
       玉米、豆粕、油脂和糖类等是公司饲料产品的主要生产原材料,在饲料成本
中占有较大比重。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及自然环境变化的影响,原材料价格
持续大幅波动,公司主营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套期保
值,有助于公司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稳定年度经营利润,减少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期
货与期权套期保值各有优势,为了充分利用套期保值工具以进一步降低公司饲料
原料的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合理采用期货、期权及上述产品组合来锁定公司饲
料原料成本,为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提供双保险。


       三、开展本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已制定了《期货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
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公司设立“期货决
策小组”,管理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主管期货、期
权套期保值业务,担任“期货决策小组”负责人;小组成员按分工负责套期保值
方案及相关事务的审批和监督及披露。参与投资的人员具备多年期货市场交易经
验,并充分理解相关业务投资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开展
该业务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风险分析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管理原料的采购价格风险,特别是减
少原料价格大幅下跌时,较高的库存带来的跌价损失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
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交割期的期货市场价格和现
货市场价格将会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
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因此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
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按照公司下达的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
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
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
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五、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匹配,严格控制期货、期权头寸,合理
采用期货、期权及上述产品组合来锁定公司饲料原料成本。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
期货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
司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健全的《期货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了明确
规定。公司设立了专门的期货操作团队、期货操作监控团队和相应的业务流程,
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期货管理制度》,通
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
流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饲料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
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饲料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
影响。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
意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
机构通过查阅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文
件、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
保值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公司开展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价格波动影响,更好地规避饲料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
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减少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
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期货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东兴证券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同时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过程中,
必须严格遵守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各项内控制度,不得以投机或套利目的进行衍生
品交易;在运用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工具的过程中,从实际需要出发,公司
应合理计划、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同时应合理选择保
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公司应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
进一步落实风险控制体系、具体措施以及责任追究机制,严格防控套期保值业务
中的各项风险;;本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
业务可能给金新农生产经营带来的潜在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3、《东兴证券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