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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红制药: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9-009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现将担保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众红”)、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升康”)、因
研发投入的持续增加及日常运营的需要,需要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
    本公司为江苏众红的综合贷款授信继续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2000 万
元人民币;为英诺升康的综合贷款授信继续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000 万
元人民币;以上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期限均为:自其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以内。本次担保事项在董
事会审议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江苏众红
    公司名称:江苏众红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8 月 25 日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 518 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方
    注册资本:980 万美元
    主营业务为:生物医药产品与中间体、生物医药试剂、体外诊断试剂、营养
保健品、再生医学材料和制品、功能性生物材料、生物化学产品和分子生物学、
病理学,免疫学的试剂耗材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生物医药
与个体化医疗及临床诊断领域的软件系统的研究和销售;生物医药中间体及生物
化学产品(除药品、危化品)、生物医药试剂及体外诊断试剂(第三类医疗器械
除外)、食品(以《食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为准)和分子生物学、病理学、
免疫学的试剂耗材以及配套的、应用于生物科技与生物医疗研究、实验与测试的
研究工具和相关配套测试设备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产品的展示、售后服务以及
相关的咨询、技术指导。(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江苏众红资产总额为 6465.31 万元,负债总额为
2907.38 万元,净资产为 3557.9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4.97%。(以上数据经江
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江苏众红资产总额为 6095.25 万元,负债总额为
2912.67 万元,净资产为 3182.5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7.79%。(以上数据未经
审计)
   江苏众红信用情况良好。
2. 英诺升康
    公司名称: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4 月 29 日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 518 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方
    注册资本 576.47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为:生物医药及中间体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转
让;从事药品(以《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医药中间体的进出口和
批发业务;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英诺升康资产总额为 978.97 万元,负债总额 611.39
万元,净资产为 367.58 万元。(以上数据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英诺升康资产总额为 768.87 万元,负债总额为
557.65 万元,净资产为 211.2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英诺升康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本公司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为:为江苏众红的
   综合贷款授信继续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为英诺升
   康的综合贷款授信继续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2. 江苏众红、英诺升康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与不得超过各自净资产金额。
3. 江苏众红、英诺升康在上述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选择优质金融机构与其签
   订相关融资合同及文件。
4. 公司将根据江苏众红、英诺升康的实际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
   构签订担保合同。
5. 本次担保有效期为壹年,指江苏众红、英诺升康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之
   内。


四、董事会意见
    因两个控股子公司新药研发的进度不断加快,为保证新药研发的持续性和顺
利,补充其正常的流动资金周转,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为其提供贷款担保。江苏
众红、英诺升康将进一步加快推进研发进度,持续推出创新成果。本次担保额度
较小,财务风险相对可控;贷款授信额度在公司年度授信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将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办理本次担保事项的手续,并由审计总监及时跟
踪与监督,控制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贷款授信提供担保,
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以及资金预算和资金安全的需要,也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一致同意继
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本次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贷款授信提供担
保,是为了其长远发展做出的决策,且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
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到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3000 万元(含本次展期
担保),实际担保总额为 147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6%、0.58%,均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为
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无违规及逾期担保事项。


八、备案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