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3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2021 年 1 月 28 日下午 14:00 (三)召开地点:公司新厂区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 518 号) (四)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会议方式 (五)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主持人:王耀方董事长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279,875,00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30,000,000 股共计 1,249,875,000 股。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4 名,代表股份 469,700,2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37.5798%。其中,现场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名,代表股份 467,544,2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的 37.40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9 名,代表股份 2,156,05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1725%。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共 22 名,代表股份 17,151,6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3723%。 (二)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 《选举王耀方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68,460,75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1%; 反对票 1,239,5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9%;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5,912,1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2.7733%; 反对票 1,239,5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7.226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二) 《选举赵 刚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68,425,25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86%; 反对票 1,275,0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4%;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5,876,6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2.5663%; 反对票 1,275,0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7.433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三) 《选举王 轲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68,460,75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1%; 反对票 1,239,5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9%;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5,912,1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2.7733%; 反对票 1,239,5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7.226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四) 《选举蒋建平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68,425,25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86%; 反对票 1,275,0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4%;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5,876,6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2.5663%; 反对票 1,275,0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7.433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五) 《选举刘 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68,460,75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1%; 反对票 1,239,5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9%;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5,912,1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2.7733%; 反对票 1,239,5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7.226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六) 《选举周 翔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68,460,75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1%; 反对票 1,239,5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9%;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5,912,1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2.7733%; 反对票 1,239,5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7.226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七) 《选举宁 敖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68,460,75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1%; 反对票 1,239,5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9%;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5,912,1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2.7733%; 反对票 1,239,5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7.226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八) 《选举徐光华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68,460,75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1%; 反对票 1,239,5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9%;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5,912,1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2.7733%; 反对票 1,239,5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7.226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九) 《选举任胜祥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68,460,75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1%; 反对票 1,239,5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9%;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5,912,1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2.7733%; 反对票 1,239,5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7.226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十) 《选举蒋文群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68,425,25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86%; 反对票 1,275,0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4%;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5,876,6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2.5663%; 反对票 1,275,0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7.433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十一) 《选举华隽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68,460,75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1%; 反对票 1,239,5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9%;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5,912,1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2.7733%; 反对票 1,239,5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7.226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十二)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68,460,75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1%; 反对票 1,228,5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15%; 弃权票 11,0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5,912,1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2.7733%; 反对票 1,228,5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7.1626%; 弃权票 11,0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641%。 (十三)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68,676,85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1%; 反对票 1,023,4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9%;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6,128,2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4.0332%; 反对票 1,023,4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5.9668%;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 (十四)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468,460,75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1%; 反对票 1,234,4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28%; 弃权票 5,1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 15,912,174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2.7733%; 反对票 1,234,4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7.1970%; 弃权票 5,100 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297%。 以上议案中,第十三、十四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经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秋子、祝静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