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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红制药:股东大会议案汇编2021-04-10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汇编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 518 号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汇编




          股票简称:千红制药


          股票代码:00255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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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1、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和 2021 年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 ............... 3

2、2020 年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 8

3、2020 年公司财务情况报告的议案 ............................... 11

4、2020 年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15

5、2020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6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8

7、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9

8、2020 年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 26

9、聘请 2021 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28

10、2021 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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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和 2021 年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

一、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过去的2020年,面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肆虐全球的严峻形势,以及国际国内
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医疗改革新政层出不穷的巨大挑战,在董事会、经营管理机
构的坚强领导下,公司始终坚持“专注生物医药领域,以创新药物引领核心竞争
力,深耕国内制剂市场与高附加值品种出口并举”的发展战略,快速适应新常态,
销售收入基本持平,新药成果不断涌现,管治体系进一步优化,为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 找准国内市场战略定位,销售规模再上台阶
    报告期内,董事会持续督导经营管理机构加强对疫情影响及医保政策的研判,
通过高层专题联席会议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国内制剂市场的营销策略、营销模式、
队伍建设的创新督导,产品结构日趋完善,继续向做强做大的目标扎实推进。
    明确产品营销策略:坚持以酶制剂为核心营销产品,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
提高营销规模,扩大千红品牌影响。怡开系列产品依从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国家治
疗指南,持续深耕现有三甲医院及扩大基层社区医院市场,力争区域全覆盖,市
场占有率继续保持80%以上;怡美产品通过线上线下及OTC等三终端学术推广等策
略,不断提升品牌影响与市场竞争力,增强用户粘性,培育其成为公司又一重磅
酶制剂品牌产品;坚持以肝素钠系列制剂为重点营销产品,肝素钠注射液要保持
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肝素钠封管液及低分子肝素产品要抓住政策机遇,要以快
速上量占领市场为主导,逐步发展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创新产品营销模式:在持续优化自营营销模式的基础上,依从国家医保新政
趋势,精准实施AI新零售及三终端OTC营销模式,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品牌知
名度及市场竞争力。
    强化营销队伍建设:大力培养认同公司文化、遵章守纪、有能力、有潜力的
销售团队干部,形成一支有理想、有文化、有闯劲、年轻化的营销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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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把握国际市场机遇与挑战,构建有特色的营销格局
    报告期内,董事会通过定期高层专题联席会议方式督导经营管理机构加强对
错综复杂的原料药市场行情的研判,建立肝素钠产业链信息收集及经营协调机制,
精准把握疫情影响下的国际市场生态与战略机遇,抓住战略性重点客户市场及新
客户市场开发;同时,从战略规划着手积极部署公司特色酶类制剂的国外市场开
拓,持续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构建既有特色又有竞争力的营销格局。

   3. 研发体系厚积薄发,创新药物成果迭出
   报告期内,董事会通过定期听取新药研发进展汇报的形式加强对研发工作的
督导,进一步完善创新发展体(机)制,及时把控新药研发进度,并对加快推进
新药成果转化速度、人才培养等提供决策意见。目前,公司已有四只一类新药进
入临床试验(其中有一只一类新药进入国外临床试验),还有相当数量的新药正
处于待批进入临床研究或在临床前研究中。
   上述成果的取得,提升了公司创新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并为未来快速发展、
高效成长奠定基础。

   4. 运营管理不断优化,有效管控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董事会督导经营管理机构不断完善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机制,建立
了以风控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创新体系,对公司六大风控系统制订了重大风险点防
控要点并签订了防控责任书,将责任及举措精准落实到位,从而有效管控公司质
量、EHS、财务、信息安全、物资采购、重大工程项目各项经营风险,助力公司
持续健康运行。
    质量管理方面:公司坚持质量管理不放松,针对质量系统关键风险点制定了
切实可行的质量风险防控措施并加以落实,多次通过了国外客户的远程审计,产
品质量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方面:公司不断提升软件系统二次开发和集成能
力,将大宗采购、合同管理等重大流程纳入行政及财务自动化审核,极大提高了
公司运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管控效率;重大技改方面:经几年努力公司已完成
酶制剂产业链建设及提升产品质量与收率为核心的重大技改工作,主要产品在原
材料大幅涨价的背景下进一步维持了成本的基本稳定;物资采购方面:建立大宗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模式,健全内部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降低了采购成本;生产
管理方面:公司围绕“控成本、强质量”的主题,不断优化生产管理模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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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EHS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公司EHS管理责任体系,落实EHS四级管
控模式,有效防控公司EHS风险。同时,董事会责成审计部门对公司重大工程项
目、重点经营投资活动等公司重点风险领域进行跟踪监督审计,有效防范各种经
营风险。

   5.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树立千红文化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截止披露日公司圆满完成董事会、
监事会、经营管理机构的换届工作,一批年轻有为高素质人才提拔进入董事会和
经营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务晋升、员工技术晋升等多层次、多通道人才
发展机制;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权过户,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人才的凝聚
力,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与经营管理奠定扎实的人才基础。
   公司坚持党建引领、文化创新,将党建工作与日常经营工作有机融合,提升
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常州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展示中心为阵地,打造千红特色党
建品牌,并以千红特色党建工作为抓手,加强公司企业文化管理体系建设。2020
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党政工团联合开展抗疫防控、复工复产工作,
为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凝心聚力、保驾护航。

   6. 规范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加强对重要内幕信息
的管理,做到合规、及时、准确、公开地披露公司的重要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
情权。同时,公司十分注重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通过股东大会、投资者交流会
以及电话、邮件、投资者交流平台等线上线下多种互动方式倾听投资者的声音。
上市以来,公司坚持每年实施现金分红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入选“上市公司真
诚回报榜单”,两市综合排名第35名。
    7. 问题与不足: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正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临
床一线必须品种偏少,产品结构尚需进一步优化;内部经营决策与外部生态变化
不相协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司理财及市值管理工作不到位与广大股民的
期望还存在差距,这些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下大力气加以改进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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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 年董事会工作规划
   2021年,面对国家全面推动创新发展的主旋律以及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生态环
境,董事会将带领全体干部员工坚守创司初心,坚持道路自信,坚定不移地走创
新发展之路,将“创新”贯彻落实到公司各项经济指标上,全力实现2021年的销
售及利润目标,为公司上市十周年献上一份创新的贺礼,以此来回报广大长期关
心与支持千红发展的投资者与朋友们,具体工作重点是:

   1. 督导国内营销模式创新,销售规模再创佳绩
   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国内市场营销规划与开拓管理的创新督导。坚定产品
营销策略,毫不动摇地坚持以酶制剂品种为公司重点产品的营销战略,并配套实
施品牌宣传及市场拓展策略,力促营销规模再上新台阶;创新产品营销模式,重
点落实AI新零售及OTC新营销模式,并进一步研究改进新形势下现有自营营销模
式,逐步建立既符合外部生态环境又极具千红特色的新营销模式;加强销售队伍
建设,狠抓销售团队骨干的思想与作风建设,形成团队合力,强化人才队伍;创
新销售管理模式,将运营与监督有效分离,形成行稳致远的销售运营监管体系。

   2. 督导国际市场开拓方向,进一步提升营销能力
    董事会将以战略规划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对国际市场开拓方向的督导。在保
持肝素原料药稳步增长的前提下,大力开拓制剂成品及酶制剂品种的国际市场,
不断优化产品出口结构;扎实抓好外销品种产业链生态研究工作,强化产供销经
营机制的综合协调功能,精准决策,抢占先机,提升公司竞争力。

   3. 加快新药研发进程,助推创新成果价值转化
   董事会将继续加强对研发工作的督导与领导,精准推进现有四个一类新药的
临床研究管理工作,在科学管控研发规划与进度的前提下加快新药成果转化速度。
2021年,公司将完成一个一类新药Ⅰ期临床并力争进入Ⅱ期临床及一只一类新药
完成审批拿到新药临床批件。
   同时,加强对在建的创新药物产业化项目的督查力度,2021年按时完成项目
设备安装,为在研的创新药物成果转化打下扎实基础,确保新药临床研究与新药
成果产业转化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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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加强对外投资管理,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2021年,董事会将致力于加强对外投资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监督与领导,
在合规的基础上,建立与投资者良性互动的沟通渠道;并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各种
政策工具,力促公司市值与公司业绩同频共振,与投资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同时,董事会将依据新药研发进展及医药行业深度重组的战略机遇及上市公
司融资平台,择机实施并购重组或再融资项目,助力公司加速发展、做强做大。
    另外,董事会将依据安信理财产品项目“债务主体仍在”的实际状况,本着
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组织专门人员运用法律武器积极追讨,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5. 狠抓内部经营管理,筑牢风险防控管网
   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以风控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创新体系,加强对公司六大风
控系统既定目标的管控工作,确保公司质量、EHS、财务、信息安全、物资采购、
重大工程项目各系统经营高效、运行稳定。同时,加大风险管控举措的落实力度
与审计监察力度,优化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并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及时纠偏,
助推公司经济运营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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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参与并核查了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对公司
董事、经理层等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2020 年监事会成员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对董
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职权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
控制制度基本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
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2020 年公司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总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9
年经营工作报告和 2020 年公司经营工作计划的议案》、《2019 年监事会报告的议
案》等 14 项议案;
(2)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的的议案》1 项议案;
(3)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1 项议案;
(4)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1 项议案;


    二、监事会监督情况
    (一)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等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成员出
席了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议事科学,决策合理,
工作负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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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和年报
编制过程中的各项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并与公司内审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沟通,
及时全面了解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
良好;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议报告,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情形,发生的与常州千红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的房屋租赁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
正常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检查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五)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六)检查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
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将继续做好监督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以提高监督水平为核心内容;
其次,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和预警机制,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
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及重大异常变化的情况;再次,继续根据监督情况和自我思考,
积极建言献策,为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不断优化、经营管理不断规范提供合理化建
议和意见;最后,及时按照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治理提出的新要求,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为达到上述效果,监事会将在 2021 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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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继续认真全面地履行职责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管理风险
(三)进一步加强专项检查,做好重点工作的预警和防范工作
(四)继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监事会履行职责的业务水平

请审议!




                                                                    议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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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公司财务情况报告的议案

      现将2020年财务决算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一)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序
               项目          单位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
号


 1           营业收入        万元        166760.66          167515.31          -0.45%



 2           利润总额        万元        -16911.87          30050.74          -156.28%


          归属于上市公司
 3                           万元        -13202.00          26256.12          -150.28%
          股东的净利润


 4            总资产         万元        245177.94          293428.71         -16.44%


          归属于母公司股
 5                           万元        207998.98          233186.17         -10.80%
             东权益

          归属于上市公司
 6                           元              1.63              1.82           -10.44%
        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归属于公司普通
 7                           元             -0.11              0.21           -152.38%
        股股东的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8                           %              -6.04             10.70           -156.45%
             收益率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情况
      公司总资产 245177.94 万元,较上年末下降 16.44%,减少 48250.77 万元。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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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流动资产下降 53228.89 万元;固定资产减少 4285.99 万元;在建工程增加
2521.96 万元。
    公司负债总额 38635.15 万元,较上年末下降 35.78%,减少 21529.82 万元。
其中:短期借款减少 30238.86 万元;应付账款增加 4408.53 万元;递延收益增加
3579.47 万元。
   (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            127,997.50                              10.00        127,987.50

     资本公积            4,291.11            379.62          2,112.27         2,558.46

      库存股           35,680.59              30.30          20,273.37       15,437.52

   其他综合收益            0.44               -88.73                           -88.29

     盈余公积          23,403.25                                             23,403.25

    未分配利润         113,174.46          -13,202.00        30,396.87       69,575.59

  归属于母公司股
                       233,186.17                            25,187.19      207,998.98
     东权益



   (三)经营情况
    2020 年营业收入 166760.66 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754.65 万元,下降 0.45%;
主营产品销售毛利率 47.59%,较上年下降 0.48%,主要原因是生产用主要原材
料的市场价格持续异动升高所致。利润总额-16911.87 万元, 比去年同期下降
156.2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202.00 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150.28%,主要原因是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 2020 年度报告中计提了剩余信用
减值准备 38250.25 万元所致。
    2020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 36788.84 万元,同比增长 2.27%,其主要原因为报
告期国内销售业务拓展需求相应增加的市场开拓费用。
    2020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 11903.54 万元,同比下降 2.17%,其主要原因为报
告期人员费用减少所致。
    2020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 6913.94 万元,同比增长 5.75%,其主要原因为公司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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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创新药正处在各个不同阶段的研究开发中,导致研发费用投入增加所致。

    2020 年度公司财务费用 2079.98 万元,同期为 1216.80 万元,主要是汇率变
动形成的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四)现金流量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1727.79 万元,较上期同比增加 96.40%,
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回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5953.49 万元,较上期同比增加 148.36%,
主要是报告期内理财投资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447.15 万元,较上期同比下降 21.72%,
主要是报告期内短期筹资额下降所致。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较上期同比下降 525.98%。
    (五)主要财务指标
    1、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

 流动比率      5.35                           3.85               38.96%

 速动比率      3.36                           1.27               164.57%

 资产负债率    15.76%                         20.50%             -4.74%


    2020 年度,公司流动比率同比上升 38.96%、速动比率同比上升 164.57%,
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比下降 4.7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到期资金回流,
短期筹资大幅下降所致。公司整体看资产状况良好,无表外融资情况及其他或有
负债等情况,资产负债率依然维持在较低水平,公司抗风险能力、偿债能力较强。
    2、营运能力指标

                                                                 同比增减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天)

 应收账款周转率(天)     87.86               77.24              10.62

 存货周转率 (天)        115.76              101.35             14.41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较上年同期增加 10.62 天;存货周转天数较上年同期增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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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1 天,两项指标基本控制在正常范围内,企业购、产、销相对平衡。
    3、盈利能力指标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每股收益(元)               -0.11                        0.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4                         10.7


    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0,32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 16.74%,
主要是主要原因是出于谨慎性原则,逾期理财产品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所致。
    综上所述,2020 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情况下,公司上半年快速复工复产,
下半年加强对市场的开拓力度,确保了全年销售仍然与上年基本持平的业绩。
    2021 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专注生物医药领域,以创新药物引领核心竞争力,
深耕国内制剂市场与高附加值品种出口并举”的发展战略,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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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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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常州千

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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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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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

    2020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结合公司2020年度具体经营实际

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现将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所得情况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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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董监高薪酬结果表

                                                                            单位:万元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   是否在公司关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酬总额         联方获取报酬

王耀方       董事长       男      68       现任            143.32             否

赵刚       副董事长       男      56       现任             39.72             否

王轲     董事、总经理     男      38       现任            126.66             否

蒋建平     监事会主席     男      57       任免             84.26             否

         董事、董事会秘
蒋文群                    女      53       任免             78.67             否
               书

刘军         董事         男      54       现任             81.17             否

荣幸华     独立董事       女      60       离任              10               否

邵蓉       独立董事       女      59       离任              10               否

张继稳     独立董事       男      56       离任              10               否

海涛       副总经理       男      52       现任             84.89             否

周翔       副总经理       男      39       现任             74.7              否

范泳       审计总监       女      53       现任             67.46             否

叶鸿萍       总监         女      49       现任             75.10             否

邹少波       总监         男      55       现任             57.49             否

肖爱群     财务总监       女      49       现任             43.85             否

         监事、物业管理
张铸青                    男      62       离任             26.69             否
             部部长

         监事、制剂工厂
陈雷                      男      36       现任             20.22             否
           部长助理

合计           --          --      --       --            1,034.20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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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六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全体股东,积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修订公司章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六十二条                          第一百六十二条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在以下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在以下
       条件均满足情况下,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    条件均满足情况下,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      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
       润的百分之十,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    润的百分之十,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母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母
       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      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
       十。现金分红应满足的具体条件为:        十。现金分红应满足的具体条件为:
         (1)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               (1)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
         (2)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     金后母公司有可分配利润且公司现金流
1.
       金后母公司有可分配利润且现金流量为      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
       正值;                                  续经营;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2)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等事项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支出等事项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    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
       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    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4)经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       (3)经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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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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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七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
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股东树立长期投资和理
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
和江苏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苏证监公
司字【2012】276 号文件)的指示精神以及《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订以下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2021 年-2023 年)规划:


    一、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利润分配顺序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
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
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
配利润;
    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
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二)利润分配原则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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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政策确定后,不得
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公司应根据公司盈利状况,结合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
划、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
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符合利
润分配的条件下,应该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每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同时有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以下条件均满足情况下,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公司最近
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母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百分之三十。现金分红应满足的具体条件为: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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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母公司有可分配利润且公司现金
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
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
人民币(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3)经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不符合前述规定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公司虽符合前述现
金分红条件但存在如下情形的,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1)存在未弥补亏损;
    (2)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数时;
    (3)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中当年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时。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1)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2)股票股利分配应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拟订,提
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董事会根据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需与独
立董事充分讨论,征求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如公司利润分
配方案中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
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3.董事会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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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意见。董事会应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的意
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分别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形成专项决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出
现因本条规定的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形时,应同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且披露该
意见后,方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
监事通过。
    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
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提供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与股东进行
沟通和交流,听取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
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
会、独立董事和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
东可以向公司其他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对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投票权。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数
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1.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的两个月内,董事会必须实施
完成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1.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并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
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2.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或者公司外部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并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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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过程中,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充
分听取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董事会提出调整或变更
利润分配政策的,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
更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议案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股东大
会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
立意见。
    4. 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
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将
书面论证报告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七)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1.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
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
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
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
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2.如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还应专项说明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
收益等事项,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
以披露。


    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公司的持续发展需要股东的大力支持,因此公司将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
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如下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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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
根据股东要求和意愿,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结合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
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
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
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2.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足额提
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
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三年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母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
三十。
    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
计划提出预案。
    3.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
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拟订利润分
配方案,董事会以专项决议的方式提出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
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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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
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
当的修改,以确定该段期间的股东回报计划。
    2.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
意见,由董事会制定新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本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请审议!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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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八

                     2020 年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及财政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规定,为了避免出现超额分配的情况,公司根据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分配比例。
    2020 年度末,母公司报表项下可供分配利润为 801,183,416.78 元,合并财
务报表口径项下可供分配利润为 695,755,885.44 元,因此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口径进行分配,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95,755,885.44 元。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数 30,000,000 股及拟回购注销 75,000
股,按 1,249,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9,976,000 元(含税),留存收益用于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涉及股份基数发生变化,则按照现金股利总
额不变的原则保持不变。
    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请审议!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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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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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其他
                                           现金分                                                  红总额
                                                                         方式现
                                           红金额                                                  (含其
                                                                         金分红
                                           占合并                                                    他方
                                                                         金额占
                                           报表中                                                  式)占
                        分红年度合并报                                   合并报
                                           归属于     以其他方式(如                               合并报
分红   现金分红金额     表中归属于上市                                   表中归     现金分红总额
                                           上市公     回购股份)现金                               表中归
年度     (含税)       公司普通股股东                                   属于上     (含其他方式)
                                           司普通       分红的金额                                 属于上
                            的净利润                                     市公司
                                           股股东                                                  市公司
                                                                         普通股
                                           的净利                                                  普通股
                                                                         股东的
                                           润的比                                                  股东的
                                                                         净利润
                                             例                                                    净利润
                                                                         的比例
                                                                                                   的比例
2020
        149,976,000      -132,019,990.55   -113.60%          0               0         149,976,000     -113.60%
 年
2019
        303,993,750      262,561,171.11    115.78%     309,444,715.61    117.86%      613,438,465.61   233.64%
 年
2018
       152,880,000.12    221,349,044.20    69.07%       28,412,194.36     12.84%      181,292,194.48   81.90%
 年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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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请 2021 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审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对 2021 年审计费用进行比价经公司审

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评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时根据 2020 年度所支付的财务审计费

用,以及 2021 年度预计的审计范围,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

民币 60 万元。审计范围:2021 年度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众红、

湖北润红、江苏晶红、常州英诺升康、千红香港)年报、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等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文件。子

公司需要单独出具报告。



    请审议。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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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

     2021 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
                           的议案

    根据整体经营规划以及销售业绩预计增长情况,常州千红生化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控股子公司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年度总授信

额度为:100,000 万元,其中所有控股子公司总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00万元。执行时,原则上全年额度不应超过该额度。若确实需要

增加额度,在上述额度20%以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

行;若超过上述额度的2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董事会及其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申请授权,根

据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和银行提供的条件,在以上额度内由公司进行择

优决策,并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对外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

体因遵循两个原则:1、选择原则:选择条件更有利于公司的银行;2、

执行原则: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的实际需要执行银行授信额度和

期限。


    请审议。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