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红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07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作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关于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建设全球
规模及溯源性领先的猪小肠等猪副产品综合利用生物制药基地,能进一步拓展公
司肝素产业链,做大经营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投资
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与牧原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
(此页无正文,仅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
宁 敖 徐光华 任胜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