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14-04-26
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4]第 16010002 号
目 录
1、 专项审核报告 1
2、 附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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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4]第 16010002 号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
公司”)201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
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编制
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惠博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
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惠博普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
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
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惠博普公司 2013 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后附
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惠博普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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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马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姜波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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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 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市公司核 2013 年期 2013 年度占 2013 年度 2013 年期末
占用方与上市公 占用形成
资金占用方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算的会计科 初占用资 用累计发生 偿还累计 占用资金余 占用性质
司的关联关系 原因
目 金余额 金额 发生额 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 计 —— —— —— - - - - —— ——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
制的法人
小 计 —— —— —— - - - - —— ——
山西国强天然气输 子公司的参股公 非经营性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 其他应收款 200.00 200.00 借款
配有限公司 司 占用
属企业
小 计 —— —— —— - 200.00 - 200.00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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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 —— —— ——
- - - -
总 计 —— —— —— —— ——
- 200.00 - 200.00
法定代表人:黄松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郑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 钱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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