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4-033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第一项至第九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的通知: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 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7 月 16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7 月 15 日-2014 年 7 月 16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 7 月 1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7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7 月 16 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 12 层 会议室。 6、主持人:肖荣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参加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32 人,代表股份 161,537,5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55,625,000 股的 35.4541%。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0 人,代表股 份 136,185,2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55,625,000 股的 29.889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25,352,2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55,625,000 股的 5.564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30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 份为 64,013,5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55,625,000 股的 14.0496 %。 现场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选董事肖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 事会秘书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 下: 1、《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161,510,833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35%;反对票 2,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6%;弃权票 24,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63,986,833 股,反对票 2,600 股,弃权票 24,100 股。 2、《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参加会议的关联股东白明垠、肖荣、孙河生、王 毅刚、张海汀、王全回避表决,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关联股东 孙河生、王毅刚、张海汀、王全回避表决。无关联股东对本项议案下列表决事项 逐一进行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票 28,190,833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054%;反对票 2,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票 24,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4%。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无关联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8,190,833 股,反对票 2,600 股,弃权票 24,100 股。 (2)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票 28,190,833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054%;反对票 2,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票 24,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4%。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无关联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8,190,833 股,反对票 2,600 股,弃权票 24,100 股。 (3)发行对象、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票 28,190,833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054%;反对票 2,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票 24,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4%。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无关联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8,190,833 股,反对票 2,600 股,弃权票 24,100 股。 (4)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票 28,190,833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054%;反对票 26,7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6%;弃权票 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无关联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8,190,833 股,反对票 26,700 股,弃权票 0 股。 (5)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票 28,190,833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054%;反对票 2,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票 24,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4%。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无关联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8,190,833 股,反对票 2,600 股,弃权票 24,100 股。 (6)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票 28,190,833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054%;反对票 2,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票 24,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4%。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无关联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8,190,833 股,反对票 2,600 股,弃权票 24,100 股。 (7)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票 28,190,833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054%;反对票 2,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票 24,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4%。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无关联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8,190,833 股,反对票 2,600 股,弃权票 24,100 股。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票 28,190,833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054%;反对票 2,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票 24,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4%。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无关联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8,190,833 股,反对票 2,600 股,弃权票 24,100 股。 (9)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票 28,190,833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054%;反对票 2,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票 24,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4%。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无关联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8,190,833 股,反对票 2,600 股,弃权票 24,100 股。 (10)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票 28,190,833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054%;反对票 2,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票 24,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4%。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无关联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8,190,833 股,反对票 2,600 股,弃权票 24,100 股。 3、《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参加会议的关联股东白明垠、肖荣、孙河生、王 毅刚、张海汀、王全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 28,190,833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054%;反对票 2,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票 24,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4%。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无关联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8,190,833 股,反对票 2,600 股,弃权票 24,100 股。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 的关联股东孙河生、王毅刚、张海汀、王全回避表决。 4、《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参加会议的关联股东白明垠、肖荣、孙河生、王 毅刚、张海汀、王全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 28,190,833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054%;反对票 2,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票 24,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4%。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无关联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8,190,833 股,反对票 2,600 股,弃权票 24,100 股。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 的关联股东孙河生、王毅刚、张海汀、王全回避表决。 5、《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 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161,510,833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35%;反对票 2,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6%;弃权票 24,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63,986,833 股,反对票 2,600 股,弃权票 24,100 股。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161,510,833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35%;反对票 2,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6%;弃权票 24,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63,986,833 股,反对票 2,600 股,弃权票 24,100 股。 7、《关于认购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参加会议的关联股东白明垠、肖荣、孙河生、王 毅刚、张海汀、王全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 28,190,833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054%;反对票 2,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票 24,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4%。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无关联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8,190,833 股,反对票 2,600 股,弃权票 24,100 股。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 的关联股东孙河生、王毅刚、张海汀、王全回避表决。 8、《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参加会议的关联股东白明垠、肖荣、孙河生、王 毅刚、张海汀、王全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 28,190,833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054%;反对票 2,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票 24,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4%。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无关联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8,190,833 股,反对票 2,600 股,弃权票 24,100 股。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 的关联股东孙河生、王毅刚、张海汀、王全回避表决。 9、《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黄松、白明垠、潘峰、肖荣免于以要约收购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参加会议的关联股东白明垠、肖荣、孙河生、王 毅刚、张海汀、王全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 28,190,833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054%;反对票 2,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票 24,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4%。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无关联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8,190,833 股,反对票 2,600 股,弃权票 24,100 股。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 的关联股东孙河生、王毅刚、张海汀、王全回避表决。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营业期限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161,510,833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35%;反对票 2,6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6%;弃权票 24,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剡、陈惠燕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