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8-07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4-03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
第三次会议已于 2014 年 7 月 26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4 年 8 月 6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大厦 12 层会议室以现
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8 人,其中董事潘峰因公
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松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油惠
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
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接受股东财务资助和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要,公司股东黄松、白明垠、潘峰、
肖荣、孙河生、王毅刚、李雪、张海汀、王全拟向公司提供现金财务资助,有效
期限为两年,资金占用费参照股东向金融机构股权质押贷款的利率执行。
另,公司股东黄松、白明垠、潘峰、肖荣、孙河生、王毅刚、李雪、张海汀、
王全拟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具体担保数额由公
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为两年,免于支
付担保费用。
上述公司接受股东财务资助和股东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银行
借款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7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接受股东财务资助和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出
席会议的关联董事黄松、白明垠、肖荣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