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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博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12-31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4-06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具体内容现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
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会计准则,上述会计准则按照相关规定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
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
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
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
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额如下:

                                                                       单位:元

                       2014年9月30日                      2013年12月31日

 调整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山西国强天
然气输配有      5,541,400.00     -5,541,400.00     5,541,400.00     -5,541,400.00
  限公司

 合     计      5,541,400.00     -5,541,400.00     5,541,400.00     -5,541,400.00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
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不产生任
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要
求,公司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
调整额如下:

                                                                      单位:元

                        2014年9月30日                    2013年12月31日

 调整项目      外币财务报表折                    外币财务报表折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
                   算差额                            算差额
外币财务报
                5,458,397.47     -5,458,397.47    6,169,547.17    -6,169,547.17
表折算差额

 合     计      5,458,397.47     -5,458,397.47    6,169,547.17    -6,169,547.17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和其他综合收益两个报表项
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不产
生任何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
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金融
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
自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按上述准则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
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
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
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
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