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2015-03-28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5-013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共同控股
股东黄松、白明垠、潘峰、肖荣关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的通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黄松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将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363 万股和高
管锁定股 746 万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业务。上述质押事宜已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公司核准登记之日起至质权
人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截至公告日,黄松持有本公司股份 7,662.6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82%;
截至公告日,黄松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7,109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2.7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60%。
二、白明垠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将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60 万股和高
管锁定股 1,811 万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业务。上述质押事宜已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公司核准登记之日起至质
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白明垠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将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625 万股和高管锁
定股 1,875 万股质押给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
务。上述质押事宜已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公司核准登记之日起至质权人
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截至公告日,白明垠持有本公司股份 5,805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74%;
截至公告日,白明垠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5,238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0.2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50%。
三、潘峰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将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040 万股和高
管锁定股 1,400 万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业务。上述质押事宜已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公司核准登记之日起至质
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截至公告日,潘峰持有本公司股份 4,534.65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95%;
截至公告日,潘峰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4,440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7.9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74%。
四、肖荣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将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20 万股质押给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上述质押事宜已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
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公司核准登记之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肖荣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将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619.45 万股和高管
锁定股 1,380.55 万股质押给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业务。上述质押事宜已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公司核准登记之日起至质
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截至公告日,肖荣持有本公司股份 3,947.4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66%;
截至公告日,肖荣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3,800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6.2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34%。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