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5-04-17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
机构”)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或“公司”)A 股非公
开发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及公司填制的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惠博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
等有关规定,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
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
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
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重点核查。公司根据核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
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惠博普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
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
并得到有效实施;公司所填《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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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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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泉泉 杨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