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惠博普:监事会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15-11-2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关于激励对
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3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3、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
忘录 1-3 号》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