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16-04-15
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16010010 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 1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 告 3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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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16010010 号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
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惠博普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
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惠博普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惠博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马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明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5 号文《关于核准华油惠博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000 万股,由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承销,每股发
行价格为 9.68 元,共计募集资金 580,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 6,865,000.00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73,935,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到位,
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 16010001 号《验
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 累计利息 2015 年 12
募集资金净额
补充流动资金 其他费用 收入 月 31 日余额
573,935,000.00 573,953,666.55 14.00 18,680.55 0
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为:
1.使用募集资金 573,953,666.55 元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573,935,000.00 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8,666.55 元。
2.其他费用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14.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
棵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及上述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履行。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须由有关
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
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
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董事会审批。财务部对涉及募集资金运用的活动应建
立健全有关会计记录和原始台帐,并定期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
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
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7,393.5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395.3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395.3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到预计
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2) 效益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7,395.37 0.00 57,395.37 57,395.37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7,395.37 0.00 57,395.37 57,395.37 -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57,395.37 0.00 57,395.37 57,395.3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