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16-04-1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油惠博
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或“公司”)A 股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惠博普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5 号文《关于核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 6,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9.68 元,共计募集资金 580,800,000.00 元,扣除
发行费 6,865,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73,935,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 1601000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 累计利息 2015 年 12 月
募集资金净额
补充流动资金 其他费用 收入 31 日余额
573,935,000.00 573,953,666.55 14.00 18,680.55 0
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为:
1、使用募集资金 573,953,666.55 元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573,935,000.00
1
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8,666.55 元。
2、其他费用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14.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惠博普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五棵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并与中金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监管协议得到了履行。
根据惠博普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
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
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
须报董事会审批。财务部对涉及募集资金运用的活动应建立健全有关会计记录和原始台
帐,并定期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惠博普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本年度,惠博普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
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本年度不适用。
四、会计师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惠博普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五、保荐机构的主要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审
阅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三会”会议记录等资料,对惠
博普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年度,惠博普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
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之要求,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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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7,393.5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395.3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395.3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到预计
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2) 效益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7,395.37 0.00 57,395.37 57,395.37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7,395.37 0.00 57,395.37 57,395.37 -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57,395.37 0.00 57,395.37 57,395.3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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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5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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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泉泉 陈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