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6-04-23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6-021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临时提案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16 年 5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
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收到公司股东白明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7,147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3.34%)提交的《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特申请公司在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股东白明垠先生持有本公司
3%以上的股份,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提案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同意
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十项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加的议案: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1、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至 2021 年 02 年 01 日);专业承包;油
气资源投资;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转让、咨询、
服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化工产品(不含
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办公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变更后: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至 2021 年 02 年 01 日);专业承包;环
境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油气资源投资;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
及外围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办
公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原章程内容: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石油天
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田地面)专业);专业承包;石油装备制造;油气资
源投资;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销售开发后的产品、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
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办公设备。(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
为准)。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工程设计;专业承包;环境污染
治理、水污染治理;油气资源投资;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
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及外围
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办公设备。
(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并授
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除增加《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
案》,《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不变。
现将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
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4日-2016年5月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5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4
日下午15:00至5月5日下午15:00。
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2层公
司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8日。
三、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议程安排如下: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做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第5、7项议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上述第9、10项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由公司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通
过。
四、会议出席对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有:
1、截至2016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
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
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
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与投资管
理部。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29日(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6层华油惠
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信函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6层华油惠
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邮编:10008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
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4;投票简称:“惠博投票”。
2、投票时间:2016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对照关系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00 元
议案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元
议案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元
议案 3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元
议案 4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00 元
议案 5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 元
议案 6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00 元
议案 7 《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元
议案 8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 元
议案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00 元
议案 10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10.00 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分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股东
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
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华
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
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4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5日下午15:00。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现场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
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媛媛、丁显瑶
联系电话:010-82809807
联系传真:010-82809807-81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6层
邮政编码:10008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54)的股东,兹授
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出席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4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 5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 6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议案 7
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议案 8
度的议案》
议案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
议案 10
条款的议案》
注: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
指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