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2016-10-12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6-078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 11 层 1212)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6 华油 01
证券代码:112374
发行总额:5 亿元
上市时间:2016 年 10 月 14 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6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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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惠博普”或“本
公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市申请及
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
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
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
的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20.91 亿
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次债券上市前,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40 亿元(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的利
息的 1.5 倍。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4.25%,母
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28.95%,均不高于 75%;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
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1.29%,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4.71%,均不高于 75%。发
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
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
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
“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次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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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次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诺,若本次债券无法双
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上市前向公司回售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次债券上
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后续
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止上市后
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
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和《华油惠博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募
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6 年 8 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
询。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释义部分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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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公司简介
中文名称 :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 CHINA OIL HBP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 黄松
注册资本 : 1,071,250,000 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 1,071,250,000 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 1998 年 10 月 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 91110000700148065Y
码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 11 层 1212
邮政编码 : 100088
信息披露事务负
: 王媛媛
责人
电话 : 010-82809807
传真 : 010-82809807
企业类型 : 民营企业
所属行业 : 开采辅助活动(B11)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至 2021 年 02 月 01
日);专业承包;油气资源投资;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销售开发
后的产品、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化工产品
(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办公
经营范围 : 设备、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
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污泥处理、土壤改良、油罐清洗技术
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华油惠博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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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全称
债券全称: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简称:16 华油 01,债券代码:112374。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5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
基础发行规模为 1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4 亿元。最终实际发行规模 5 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方式确定,由
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最终票面利率为 5.50%。
(二)发行对象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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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次债券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无分销商。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
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最终票面利率为 5.5%。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2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2 年票面利率加上
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1 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
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
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
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3、起息日:2016 年 8 月 23 日。
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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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付息日:2017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的 8 月 23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8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利息。
6、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日为 2019 年 8 月 2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8 年 8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九、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经鹏元资信出具的《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
券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
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所募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 5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已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期债券网下配售认购资金以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瑞
华验字【2016】16010010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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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6]689 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起在
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证券简称为“16 华油 01”,
证券代码为“112374”。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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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56,164.74 322,512.48 275,008.95 187,113.09
总负债 147,042.75 110,462.66 123,983.10 50,798.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05,664.77 208,436.43 144,092.07 130,923.57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51,149.19 135,905.04 138,141.71 95,138.06
净利润 7,508.97 17,166.92 17,581.21 11,874.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425.22 16,149.69 15,571.71 10,296.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54.63 1,589.47 10,625.56 -4,542.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043.21 11,825.54 1,815.21 -25,714.13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主要财务指标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60 1.73 1.15 2.18
速动比率(倍) 1.48 1.60 1.02 1.94
资产负债率(合并) 41.29% 34.25% 45.08% 27.1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4.71% 28.95% 44.04% 20.19%
每股净资产(元) 1.92 3.89 3.16 2.87
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 8.00 6.82 9.09 19.4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02 1.69 2.51 2.41
存货周转率(次/年) 4.95 6.60 6.77 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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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09 0.03 0.23 -0.1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0 0.22 0.04 -0.56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股本总额
2016 年 1-6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已年化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2010 年
修订)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年份 报告期利润
率(%)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1
2016 年 1-6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3.30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4
2015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7.83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2
2014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1.12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2
2013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6.03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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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关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等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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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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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本评级机构跟踪评级制度,评级机构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
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惠博普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惠
博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惠博普
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评级机构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惠博普须向评级机构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
相关资料,评级机构将依据惠博普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用评级。评级机构
将在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 2 个月内披露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如果未能及时公布定期
跟踪评级结果,评级机构将披露其原因,并说明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布时间。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
惠博普应及时告知评级机构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评级机构亦将持续关注与惠博
普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评级机构将对相关事项进行
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惠博普信用评级。
如惠博普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评级机构有
权根据惠博普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评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评级暂时失效
或终止评级。
评级机构将及时在公司网站(www.pyrating.cn)、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网站公布跟踪评级报告,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渠道公开披露
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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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14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请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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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通过上述安排,可
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发行人承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在债券存续期内不发生改变。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林萃路支行
账号:611028686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债券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 2016
年 6 月年末未审计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将从 41.29%
上升至 48.51%。
(二)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在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情况下,以 2016 年 6 月未审计财务数据为
基准,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由发行前的 1.60 上升至 1.96,速动比率由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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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的 1.48 上升至 1.84,发行人的短期偿债能力将大幅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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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期债券发行后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正常,未发生可能
对本期债券的按期足额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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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松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 11 层 1212
电话: 010-8280 9807
传真: 010-8280 9807
联系人: 张中炜、王媛媛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学东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8 层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1156
联系人: 陈泉泉、程达明、陈雷、祁秦、许丹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朱小辉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
电话: 010-57763888
传真: 010-57763777
经办律师: 张剡、宗爱华、王莹
四、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杨剑涛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3-4 层
电话: 010-8821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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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10-88210558
经办会计师: 王明、赵大贺
五、资信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思源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8 层
电话: 010-66216006
传真: 010-66212002
经办分析师: 丁爱红、王贞姬、王硕
六、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银行账户: 11001085100056000400
支付系统号: 105100010123
电话: 010-6505 1166
传真: 010-6505 8137
联系人: 陈泉泉、程达明、陈雷、祁秦、许丹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银行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林萃路支行
负责人: 马琳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 号三爱大厦 2 层
联系电话: 010-5856 0344
传真: 010-5856 0279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 王建军
20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 0755-8208 3333
传真: 0755-8208 3667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负责人: 戴文华
住所: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电话: 0755-2593 8000
传真: 0755-2598 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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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本上市公告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2015 年审计报告;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的文件。
在本次债券发行期内,每日 9:00-11:30,14:00-17:00(非交易日除外),投
资者可以至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上市公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上市公告书。
投资者若对本上市公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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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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