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6-087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的通知: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 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刊 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1 月 4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1 月 3 日-2016 年 11 月 4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1 月 3 日下午 15:00 至 11 月 4 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写字楼 12 层会议 室。 6、主持人:黄松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参加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7 人,代表股份 499,124,5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5927%。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0 人,代表股 份 448,949,1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908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7 人,代 表股份 50,175,3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83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1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 份为 73,370,91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8491%。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黄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亲自出 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 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候选董事:黄松 表决情况:同意 499,037,7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73,284,1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的 99.8817%。 表决结果:通过。 2、候选董事:白明垠 表决情况:同意 499,037,7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73,284,1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的 99.8817%。 表决结果:通过。 3、候选董事:肖荣 表决情况:同意 499,037,7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73,284,1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的 99.8817%。 表决结果:通过。 4、候选董事:郑玲 表决情况:同意 499,037,7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73,284,1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的 99.8817%。 表决结果:通过。 5、候选董事:张中炜 表决情况:同意 499,037,7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73,284,1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的 99.8817%。 表决结果:通过。 6、候选董事:黄瑜 表决情况:同意 499,037,7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73,284,1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的 99.8817%。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候选独立董事:唐炜 表决情况:同意 499,037,7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73,284,1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的 99.8817%。 表决结果:通过。 2、候选独立董事:李悦 表决情况:同意 499,037,7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73,284,1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的 99.8817%。 表决结果:通过。 3、候选独立董事:罗炜 表决情况:同意 499,037,7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73,284,1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的 99.881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候选监事:王全 表决情况:同意 499,037,7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73,284,1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的 99.8817%。 表决结果:通过。 2、候选监事:王毅刚 表决情况:同意 499,037,7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73,284,1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的 99.881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99,040,5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反对 8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3,286,91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5%;反对 84,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99,124,5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3,370,91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六)《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99,124,5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3,370,91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七)《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99,124,5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3,370,91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八)《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99,124,5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3,370,91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九)《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99,124,5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3,370,91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影响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99,124,5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3,370,91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变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99,124,5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3,370,91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剡、韩旭坤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