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1-08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6-088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
第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下午 16 点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大厦 12 层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
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黄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
期三年,自 2016 年 1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 日。黄松先生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设置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设置的议
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评价和管理水平,董事
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根据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其委员设置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黄松、白明垠、黄瑜、唐炜组成,其中唐炜为独立董事,
黄松担任战略委员会主席;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黄松、唐炜、李悦组成,其中唐炜、李悦为独立董事,李
悦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黄松、唐炜、罗炜组成,其中唐炜、罗炜为独立董事,
唐炜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
审计委员会由黄松、李悦、罗炜组成,其中李悦、罗炜为独立董事,罗炜为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白明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任期三年,自 2016 年 1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 日。白明垠先生简历附后。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肖荣先生、张中炜先生、
王顺安先生、郭金辉先生、金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 2016 年 1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 日。肖荣、张中炜、王顺安、郭金辉、金岗简历附后。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郑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任期三年,自 2016 年 1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 日。郑玲女士简历附后。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张中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任期三年,自 2016 年 1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 日。
张中炜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2809807 传真:010-82809807-811
电子邮箱:securities@china-hbp.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 11 层 1212。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1、黄松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给排水高级工程师,为
公司多项专利的发明人,曾获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1981年至
1986年分别在河南油田钻井公司、采油工艺研究所工作,任技术员;1986年至1998
年在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工作,先后担任工程师、高级
工程师等职;1998年10月起历任北京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前身,
以下简称“惠博普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9月至2015年3月担任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职务,2015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黄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863.2万股,与白明垠、潘峰、肖荣共同作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黄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黄松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黄松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白明垠先生:中国国籍,1965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机械工程高级工程
师;1990 年至 1998 年在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测试中心
工作,担任主任工程师等职;1998 年 10 月起历任惠博普有限董事、副总经理;
2009 年 9 月至 2015 年 3 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2015 年 3 月至今担任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白明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40.5万股,与黄松、潘峰、肖荣共同作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白明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白明垠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白明垠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肖荣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出生,本科学历,油气集输高级工程师;
1981 年至 1989 年在河南油田设计院工作,1989 年至 2001 年 1 月在中国石化集
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工作,先后担任工艺室主任、院副总工程师、
院长助理等职;2001 年 7 月起历任惠博普有限董事、副总经理;自 2009 年 9 月
本公司成立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肖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718.8万股,与黄松、白明垠、潘峰共同作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肖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肖荣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肖荣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张中炜先生:中国国籍,197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就
职于中国石化河南油田职工大学、河南油田经济研究所、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
公司,2008 年起到惠博普有限工作,曾任惠博普有限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主
任。2009 年 9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
书、副总经理。
张中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6.91 万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中炜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年内,张中炜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张中炜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王顺安先生:中国国籍,1961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先后在河南油田研
究院,河南油田广东石油贸易公司,武汉神龙汽车有限公司,法国雪铁龙汽车公
司北京代表处,法国标致雪铁龙(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法国标致雪铁龙汽
车公司上海研发中心工作。2011 年 3 月起到本公司工作,担任营销中心总监,
2013 年 2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顺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0 万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顺安先生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王顺安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王顺安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6、郭金辉先生:中国国籍,1970 年出生,毕业于石油大学(华东)勘察地
球物理专业,本科学历。曾先后在吉林油田驻京办事处、中国石化北京设计院、
中恒联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工作,2010 年 1 月起到本公司工作,担任市场
部经理,2011 年 3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郭金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 万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金辉先生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郭金辉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郭金辉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7、金岗先生:中国国籍,1961 年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96
年至 1999 年在中油燃料油公司工作;2000 年至 2014 年担任北京中加诚信管道
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3 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金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
金岗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金岗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8、郑玲女士:中国国籍,1959 年出生,财务管理研究生学历,高级国际财
务管理师,曾就职于中国石油大港油田信息中心,2000 年 8 月起到惠博普有限
公司工作,2009 年 9 月至 2014 年 4 月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4 年 5 月起担任
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郑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44.75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玲女士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三年内,郑玲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郑玲女士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