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2-22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6-099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
第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11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大厦 12 层会议室以通讯及
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
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和回
购价格以及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该方案已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实施完毕。根据《201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
股票数量由 2,000 万股调整为 4,000 万股,回购价格由 5.09 元/股调整为 2.445 元
/股。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孙平等 6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取消 6 人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
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44 万股。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07.58 万元对上述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44 万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根据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
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以及回购
注销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
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此
出具了法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办理 2015 年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中符合解锁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锁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1,582.4 万股。
董事郑玲女士、张中炜先生属于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
表决。
《关于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详
见 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此
出具了法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2 票回避,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
能源”)与徐州极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极阳”)以现金方式共
同向徐州亿通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通光电”)增资,其中惠博普能源出
资 6,000 万元,持股比例 72.29%;徐州极阳出资 2,300 万元,持股比例 27.71%。
本次增资后亿通光电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增加至 8,300 万元。
议案内容请见《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刊登在2016年12月22日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