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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博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6华油01“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16-12-31  

						债券代码:112374                         债券简称:16 华油 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16 华油 01”
        2017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代表除《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四

条规定的债券持有人和/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本次债券张数之外的出

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

成有效决议。


    2、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

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2016 年 8 月 23 日,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油惠博普”、“发行人”)发行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

“16 华油 01”,证券代码“112374”,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

行规模 5.0 亿元,发行期限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发

行人流动资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债券受

托管理人”)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

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

证监会令第 113 号)、《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有关规

定以及《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约定,召集“16 华油 01”2017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 月 16 日(星期一)11:00-12:00


    (三)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写

字楼 12 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

投票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17 年 1 月 9 日(星期一)


    (六)会议审议事项:《关于不要求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议案全文见附件一)


    (七)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6

华油 01”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

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

必是债券持有人。


    下述债券持有人没有表决权,且应回避: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超过 10%股权的发行人股东;


    (2)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2、见证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过程和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二、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

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

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

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

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样式,参见附件三)、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

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并由委托人签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

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

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见附件四)及相关证明文件,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 18:00 时前通过专人、传真、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达指定

的登记地址,邮寄方式以债券受托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


    5、联系方式


    (1)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7 层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传真:010-6505 1156


    联系人:程达明、祁秦、许丹


    邮政编码:100004


    (2)发行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 11 层 1212


    联系电话:010-8280 9807


    传真:010-8280 9807


    联系人:张中炜、王媛媛


    邮政编码:100088




    三、 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 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表

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二)。


    (二)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

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
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对

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三)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代表除持有发行人 10%以

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和/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

本次债券张数之外的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

和/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四)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决议生效日登记在册的全体

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

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

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五)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

须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事项,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附件一:关于不要求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清偿债务

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附件二:“16 华油 01”(债券代码 112374)2017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三:“16 华油 01”(债券代码 112374)2017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16 华油 01”(债券代码 112374)2017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16 华油 01” 2017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

知》之签章页)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0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16 华油 01” 2017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

知》之签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一:《关于不要求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

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关于不要求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

                                担保的议案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油惠博普”)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以及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原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华油惠博普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孙平等 6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
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华油惠博普《201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华油惠博普将对已经离职的原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445 元/
股,回购注销股份共计 44 万股。详见华油惠博普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
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华油惠博普总股本将由 107,125 万股减至 107,081 万
股,华油惠博普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107,125 万元减少为 107,081 万元。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回购注销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会对公司
就“16 华油 01”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华油惠博普
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事项,特提请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是否同
意:“16 华油 01”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华油惠博普提前清偿“16 华油 01”项下的
债务,也不要求华油惠博普就“16 华油 01”提供额外担保。

       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附件二:表决票


“16 华油 01”(债券代码 112374)2017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表决意见
                   表决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不要求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清
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表决说明:

    1. 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
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
权”。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16 华油 01”(债券代码 112374)2017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17 年 1 月 16 日召
开的“16 华油 01”(债券代码 112374)2017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
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表决意见
                      表决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不要求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清
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
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
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
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
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 元的债券张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
附件四:参会回执:


 “16 华油 01”(债券代码 112374)2017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16 华油
01”(债券代码 112374)2017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签署):

                 (公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2017 年____月____日

    (本委托书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

    本回执请邮寄至以下地址: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7 层,邮政编码:100004

    或传真至:010-6505 1156

    收件人/联系人:程达明,联系电话:(8610) 6505 1166-7517

    收件人/联系人:祁秦,联系电话:(8610) 6505 1166-7558

    收件人/联系人:许丹,联系电话:(8610) 6505 1166-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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