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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博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6-12-31  

						债券代码:112374                                       债券简称:16 华油 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发行人”)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 华油 01,债券代码:
112372,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
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董事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原董事任职情况及变动原因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原董事的任职情况及变动情况如下表:

   姓名               职务           是否发生变动            变动原因
   黄松              董事长                否                    -
  白明垠           董事、总经理            否                    -
   潘峰                董事                是               董事会换届
   肖荣        董事、副总经理              否                    -
   郑玲        董事、财务总监              否                    -
  瞿绪标               董事                是               董事会换届
   刘力              独立董事              是               董事会换届
   李悦              独立董事              否                    -
   唐炜              独立董事              否                    -


    (二)发行人董事任职变动相关决定情况、新任董事聘任安排及基本情况
    1、发行人董事任职变动相关决定情况及聘任安排

    发行人 2016 年 11 月 4 日披露《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及《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发行人董事新任董事聘任安排如下表: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持有公司股份数
   黄松        董事长       2016 年 1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 日         188,632,000
  白明垠    董事、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 日         120,405,000
   肖荣    董事、副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 日          97,188,000
   郑玲    董事、财务总监   2016 年 1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 日           2,447,518
           董事、副总经
  张中炜                    2016 年 1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 日           1,769,106
           理、董事会秘书
   黄瑜         董事        2016 年 1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 日                    -
   唐炜       独立董事      2016 年 1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 日                    -
   李悦       独立董事      2016 年 1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 日                    -
   罗炜       独立董事      2016 年 1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 日                    -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现任董事持有发行人股权情况详见上表。截至本公告
出具日,发行人现任董事未持有发行人债券。

    2、发行人新任董事基本情况

    黄松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出生,本科学历,给排水高级工程师,为公司多项
专利的发明人,曾获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1981 年至 1986 年分别
在河南油田钻井公司、采油工艺研究所工作,任技术员;1986 年至 1998 年在中国石
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工作,先后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职;
1998 年 10 月起历任北京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前身,以下简称“惠博普
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15 年 3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2015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白明垠先生,中国国籍,1965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机械工程高级工程师;1990
年至 1998 年在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测试中心工作,担任主任
工程师等职;1998 年 10 月起历任惠博普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15 年
3 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2015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肖荣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出生,本科学历,油气集输高级工程师;1981 年至
1989 年在河南油田设计院工作,1989 年至 2001 年 1 月在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
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工作,先后担任工艺室主任、院副总工程师、院长助理等职;2001
年 7 月起历任惠博普有限董事、副总经理;自 2009 年 9 月公司成立至今,担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

    郑玲女士,中国国籍,1959 年出生,财务管理研究生学历,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
曾就职于中国石油大港油田信息中心,2000 年 8 月起到惠博普有限公司工作,2009 年
9 月至 2014 年 4 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4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财务总监。

    张中炜先生,中国国籍,197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就职于中国
石化河南油田职工大学、河南油田经济研究所、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2008 年
起到惠博普有限工作,曾任惠博普有限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主任。2009 年 9 月起担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 年 11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6 年 11 月起
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黄瑜先生,中国国籍,1964 年出生,西南石油大学工学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高
级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高级工程师和教授级高级经济师职称。曾在中原油田、
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香港保利达资源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中原油田研究院
室主任、中原油田国际合作处处长、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总经济师、香港保
利达资源有限公司行政总裁等职务。现任 Petro-Bright Holdings Limited 董事、总经理,
瀚森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公司董事。

    唐炜先生,中国国籍,1958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曾在对外经贸
部、商务部担任干部职务。现任北京 CBD 物业管理及地产开发企业协会监事长,中国
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国贸物业酒
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独立董事。

    李悦先生,中国国籍,1975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历任北京
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金融信息工程系副教授,
兰州商学院校长助理(挂职),光大金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光大滨海产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青海藏格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格尔木藏格钾肥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北京京通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中文天地
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中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罗炜先生,中国国籍,1975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历任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
教,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助理教授职务。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
副教授,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发行人董事变动的影响分析

    本次董事变更为发行人按照《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任期届满而进行的董事更换。本次董事变动不会对
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的影响。本次董事变更后,发行人治理机构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并就发
行人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