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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博普: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16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勤勉尽责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 2018 年度的历次董事会
议和股东会议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十四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
  会议召开     应出席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参加会议                      两次未亲自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14          14        4           10          0        0         否


    2018 度,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诚信勤勉的宗旨,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
开的各次董事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了事前调查,会议期间
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结合自身知识背景,就相关事项进行审慎表决并发表
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同时,也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故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各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    发表独立                                                            发表独立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意见时间                                                            意见类型

      2018 年 1
1                 《关于终止实施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
                                                                            同意
      月 30 日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4
2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3日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
                                                                            同意
                                            见
      2018 年 4
3
      月 24 日    《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18 年度)的议案》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的议案》
                                                                            同意
                                      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5
4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
                                                                            同意
      月 11 日                            意见

                  《关于出售子公司 Pan-China Resources Ltd.100%股权的议
      2018 年 6                                                             同意
5                                   案》的独立意见
      月 11 日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2018 年 8   《关于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        同意
      月1日                       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
     2018 年 8                                                          同意
7                                    和独立意见
      月6日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10
8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4 日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12
9                关于入伙北京丝路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事项的独立意
     月 20 日
                                                                        同意
                                         见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以及其他会晤
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
内控运行、信息披露、董事会决议执行等相关情况,并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持续保持沟通和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重大投资决
策、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持续有效地监督,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
政策,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向公司发展提出建议。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并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季度定期会议,通过对定
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
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督促和指导内部
审计部门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积极参与
2018 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
展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监督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听取公
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三)自身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报告期内,重视对《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学习,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增强履行职责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及时关注和学习证券监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与变化,推动
公司更加规范性地运作,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三)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职、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李悦
二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勤勉尽责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 2018 年度的历次董事会
议和股东会议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十四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
  会议召开     应出席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参加会议                      两次未亲自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14          14        4           10          0        0         否


    2018 年度,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诚信勤勉的宗旨,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
召开的各次董事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了事前调查,会议期
间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结合自身知识背景,就相关事项进行审慎表决并发
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同时,也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故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各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    发表独立                                                            发表独立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意见时间                                                            意见类型

      2018 年 1
1                 《关于终止实施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
                                                                            同意
      月 30 日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4
2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3日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
                                                                            同意
                                            见
      2018 年 4
3
      月 24 日    《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18 年度)的议案》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的议案》
                                                                            同意
                                      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5
4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
                                                                            同意
      月 11 日                            意见

                  《关于出售子公司 Pan-China Resources Ltd.100%股权的议
      2018 年 6                                                             同意
5                                   案》的独立意见
      月 11 日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2018 年 8   《关于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        同意
      月1日                       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
     2018 年 8                                                          同意
7                                    和独立意见
      月6日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10
8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4 日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12
9                关于入伙北京丝路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事项的独立意
     月 20 日
                                                                        同意
                                         见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以及其他会晤
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
内控运行、信息披露、董事会决议执行等相关情况,并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持续保持沟通和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重大投资决
策、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持续有效地监督,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
政策,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向公司发展提出建议。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
集和主持会议,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
评,根据评价结果,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
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年度薪酬方案,审议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薪酬制度,对
2018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对公司中长期
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对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指导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确保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
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
展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监督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听取公
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三)自身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报告期内,重视对《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学习,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增强履行职责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及时关注和学习证券监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与变化,推动
公司更加规范性地运作,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三)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职、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唐炜
                                               二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勤勉尽责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 2018 年度的历次董事会
议和股东会议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十四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
  会议召开     应出席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参加会议                      两次未亲自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14          14        4           10          0        0         否


    2018 年度,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诚信勤勉的宗旨,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
召开的各次董事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了事前调查,会议期
间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结合自身知识背景,就相关事项进行审慎表决并发
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同时,也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故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各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    发表独立                                                            发表独立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意见时间                                                            意见类型

      2018 年 1
1                 《关于终止实施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
                                                                            同意
      月 30 日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4
2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3日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
                                                                            同意
                                            见
      2018 年 4
3
      月 24 日    《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18 年度)的议案》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的议案》
                                                                            同意
                                      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5
4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
                                                                            同意
      月 11 日                            意见

                  《关于出售子公司 Pan-China Resources Ltd.100%股权的议
      2018 年 6                                                             同意
5                                   案》的独立意见
      月 11 日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2018 年 8   《关于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        同意
      月1日                       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
     2018 年 8                                                          同意
7                                    和独立意见
      月6日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10
8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4 日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12
9                关于入伙北京丝路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事项的独立意
     月 20 日
                                                                        同意
                                         见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以及其他会晤
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
内控运行、信息披露、董事会决议执行等相关情况,并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持续保持沟通和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重大投资决
策、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持续有效地监督,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
政策,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向公司发展提出建议。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召集和主持会议。通过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
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公司重要的会计政
策,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督促和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财务
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积极参与 2018 年度审计工作,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安排与进度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等,切实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审查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根据评价结果,结
合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
年度薪酬方案,审议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薪酬制度,对 2018 年度董事、高管
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
展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监督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听取公
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三)自身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报告期内,重视对《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学习,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增强履行职责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及时关注和学习证券监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与变化,推动
公司更加规范性地运作,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三)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职、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罗炜
                                               二一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