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惠博普: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19-04-16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油惠博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华油
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2018 年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
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通过了解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基本情况,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公司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唐炜、李悦、罗炜

                                                二一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