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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博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10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所涉及的方案、预案及关联交易事项,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会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
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的定价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其交
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
策以及未来公司发展战略,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
利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涉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综合考虑
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长远来看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为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析和提出的填
补回报措施,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唐炜、李悦、罗炜

                                                    二○一九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