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19-05-10
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1、 鉴证报告1
2、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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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9】16030003 号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执行了鉴证
工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
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抽查会
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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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王 明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 晶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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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5 号文《关于核准华油惠博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000 万股,由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承销,每股
发行价格为 9.68 元,共计募集资金 580,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 6,865,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73,935,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存入本公司在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开立帐号 20000002708300004025005 募
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 16010001 号《验资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
销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9 年 3 月 31 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余 额
北京银行
2000000270834025005 57,393.50 已销户
五棵松支行
合计 57,393.50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1”。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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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3、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无。
4、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无。
5、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效提高公司的营业
能力,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起到有力的
推动作用,使公司竞争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6、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无。
7.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 57,395.37 万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为 57,393.50 万元,差异为 1.87 万元。此差异为银行利息。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
件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
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
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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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7,393.5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7,395.37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7,395.37
其中:2015 年 57,395.3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9 年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 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或截止日项目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完工程度)
金额的差额
1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58,080.00 57,393.50 57,395.37 58,080.00 57,393.50 57,395.37 1.87
合计 58,080.00 57,393.50 57,395.37 58,080.00 57,393.50 57,39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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