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17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0-003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第一次会议已于 2020 年 1 月 9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中路 6 号长沙供水大厦 12 楼东会议室以
通讯及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谢文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请见 2020 年 1 月 17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请参阅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见 2020 年 1 月 1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