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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博普: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03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0-016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第三次会议已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大厦 12 层会议室以现
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谢文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
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
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同意公司向北京中关村科
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 10,000 万元整,并委托北京银行双秀支行代
为发放。同意委托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办理赋予上述融资事项相关协议强制执行效
力的公证。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
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 10,000 万元委托贷款,
同意以公司名下坐落于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 11 层的不动产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
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向北京市长安公证处申请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担保
期限为六个月。
    议案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3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