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座 15 层 邮编:100037 电话:(010)68364878 传真:(010)68364875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阜 外 大 街 1 号 四 川 大 厦 东 座 1 5 层 F15,Sichuan Building East,No.1 Fu Wai Da Jie,Xicheng District ,Beijing,China 电话(tel):010-68364878 传真(fax):010-68364875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阜 外 大 街 1 号 四 川 大 厦 东 座 1 5 层 F15,Sichuan Building East,No.1 Fu Wai Da Jie,Xicheng District ,Beijing,China 电话(tel):010-68364878 传真(fax):010-68364875 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0)第 550001 号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油惠博普科技 公司)编制的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华油惠博普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油惠博普科技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 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华油惠博普科技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华油惠博普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 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油惠博普科技公司截止 2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华油惠博普科技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时 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肇 佳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 琼 2020 年 03 月 11 日 3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255 号文核准,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9.68 元 。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共 计 580,800,000.00 元 , 扣 除 相 关 的 发 行 费 用 6,865,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 573,935,000.00 元。 截止 2015 年 3 月 27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验字[2015]第 16010001 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 存储专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日余 存储方式 备注 额 北京银行 2000000270834025005 573,935,000.00 0.00 活期 已销户 五棵松支行 合 计 573,935,00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 573,953,700 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为 573,935,000 元,差异为 18,700 元。此差异为银行利息。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如存在,需说明) 无。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存在,需说明) 无。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 件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有效提高 公司的营业能力,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 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使公司竞争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无。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无。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 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 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一日 5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573,935,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73,953,7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73,953,7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5 年:573,953,700 2016 年: 2017 年: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8 年: 2019 年: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实际投资金额与 期(或截止日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项目完工程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金额的差额 度) 1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580,800,000 573,935,000 573,953,700 580,800,000 573,935,000 573,953,700 18,700 2 3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