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5-25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0-045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
反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惠博普能源”)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申请人民币一亿元的
综合授信,现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该笔融资进行保证担保,
同意公司为惠博普能源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连带责
任保证。
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
博普机械”)以其名下坐落于让胡路开元大街 11 号的全部不动产为惠博普能源上
述融资事项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不动产抵押反担保。该笔反
担保已经惠博普机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
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7809905424
3、成立日期:2005 年 9 月 21 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 号 5 幢 115 室
5、法人代表:黄松
6、注册资本:10090 万元
7、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设计;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建筑材料。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惠博普能源总资产为 73,969.51 万元,总
负债为 59,232.64 万元,净资产为 14,736.87 万元。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
23,826.72 万元,利润总额-365.94 万元,净利润-361.40 万元。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惠博普能源总资产为 71,650.14 万元,总负债为
57,968.88 万元,净资产为 13,681.27 万元。2020 年 1-3 月主营业务收入为 482.70
万元,利润总额-1,043.16 万元,净利润-1,055.61 万元。
2020 年 3 月 31 日,惠博普能源的资产负债率为 80.91%。
三、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担保人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002397338
3、成立日期:1999 年 12 月 16 日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 号院 7 号楼 4 层
5、法人代表:杨荣兰
6、注册资本:237150.83 万元
7、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
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
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
有资金投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03 月 31 日)。
8、与公司关联关系:无。
9、最近两年的财务状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担保公司总资产为 670,720.31 万元,总负债为
413,293.74 万元,净资产为 257,426.57 万元。2018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 73,998.30
万元,利润总额 26,331.91 万元,净利润 15,778.88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担保公司总资产为 695,568.25 万元,总负债为
306,932.39 万元,净资产为 388,635.86 万元。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 77,802.48
万元,利润总额 42,435.55 万元,净利润 24,715.19 万元。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签署的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在主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最高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间内主
合同项下每笔借款合同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所签订的法律性文件约定的全部主
债权、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被保证人应当向债权人交
纳的评审费、担保费、罚息、债权人实现上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
拍卖费等)。
2、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主合同项下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
每笔借款合同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所签订的法律性文件签订之日起至该笔债权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子公司大庆惠博普拟签署的最高额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同主要内
容如下:
1、担保范围:在主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最高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间内主
合同项下每笔借款合同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所签订的法律性文件约定的全部主
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被保证人应当向抵押权人
交纳的评审费、担保费、罚息、抵押权人实现上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
估费、拍卖费等)。
2、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届
满之日后两年止。
3、担保方式:不动产抵押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惠博普能源的借款事项向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子
公司惠博普机械为惠博普能源的借款事项提供不动产抵押反担保,是为了满足其
业务发展的需要,增加流动资金,保证其可持续发展,对惠博普能源的自身发展
有着积极作用,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21,192 万元人民币,
占 2019 年末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68.49%。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约为 131,192 万元人民币,占 2019 年末本公司经审计净资
产的 74.14%;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合 64,045 万元人民币,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本身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6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没有逾期
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惠博普机械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