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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博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0-08-13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0-065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一至十一项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
票。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的通知: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12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8 月 12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8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8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 12 层
公司会议室。
    6、主持人:董事长谢文辉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参加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65 人,代表股份
386,351,63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70,810,000 股的 36.0803%。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376,220,5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70,810,000 股的 35.134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59 人,
代表股份 10,131,0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70,810,000 股的 0.946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60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
份为 11,315,29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70,810,000 股的 1.0567%。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谢文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和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
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81,039,8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6251%;反对 5,2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560%;弃权 7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003,4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565%;反对 5,23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011%;弃权 7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25%。
    表决结果: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黄松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54,853,353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4.7615%;反对 8,487,78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1940%;弃权 72,7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4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2,754,8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459%;反对 8,487,7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116%;弃权 7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25%。
    表决结果:通过
    2.02 发行数量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黄松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58,081,63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7370%;反对 5,259,5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2185%;弃权 72,7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4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983,0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762%;反对 5,25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813%;弃权 7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25%。
    表决结果:通过
    2.03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黄松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58,115,63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7578%;反对 3,235,4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9799%;弃权 2,062,8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62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017,0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766%;反对 3,23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932%;弃权 2,06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302%。
    表决结果:通过
    2.04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黄松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54,865,353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4.7688%;反对 6,485,68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9689%;弃权 2,062,8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62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2,766,8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520%;反对 6,485,6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178%;弃权 2,06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30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黄松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58,069,63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7297%;反对 5,040,5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0845%;弃权 303,7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85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971,0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701%;反对 5,04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459%;弃权 30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4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黄松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58,081,63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7370%;反对 2,896,9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727%;弃权 2,435,3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49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983,0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762%;反对 2,8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016%;弃权 2,43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222%。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公司与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黄松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58,069,63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7297%;反对 4,899,0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9979%;弃权 445,2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72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971,0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701%;反对 4,89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954%;弃权 44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45%。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黄松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54,865,353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4.7688%;反对 8,103,28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9587%;弃权 445,2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72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2,766,8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520%;反对 8,103,2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135%;弃权 44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45%。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81,007,4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6168%;反对 2,90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529%;弃权 2,4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971,0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701%;反对 2,90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077%;弃权 2,43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222%。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81,053,4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6287%;反对 2,86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410%;弃权 2,4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017,0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766%;反对 2,86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012%;弃权 2,43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222%。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81,139,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6508%;反对 2,77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189%;弃权 2,4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102,6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331%;反对 2,77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447%;弃权 2,43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222%。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有效期延期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77,803,1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7874%;反对 8,103,2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974%;弃权 44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2,766,8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520%;反对 8,103,2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135%;弃权 44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45%。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黄松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56,855,453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9866%;反对 6,113,18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7409%;弃权 445,2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72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756,9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397%;反对 6,113,1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258%;弃权 44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45%。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8,010,4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8410%;反对 5,730,8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833%;弃权 2,61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6%。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7,924,8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8189%;反对 5,730,8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833%;弃权 2,69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78%。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省啄木鸟地下管线检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6,826,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5345%;反对 6,915,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898%;弃权 2,61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6%。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惠华环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8,010,4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8410%;反对 5,905,8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5286%;弃权 2,4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03%。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北京中加诚信管道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7,998,4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8379%;反对 5,670,8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678%;弃权 2,68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43%。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剡、王铮铮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