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关于公司股东确认延长所持股份对应表决权委托期限的公告2020-08-20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0-067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确认延长所持股份对应表决权委托期限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收到公司
股东黄松先生送达的《关于黄松延长所持公司股份表决权委托期限的通知函》和
《黄松关于延长表决权委托期限的确认函》(下称“《确认函》”),告知以下主要
内容:
基于黄松先生与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沙水业”)及相关方分别
于 2019 年 5 月 9 日签署的《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黄松、白明垠、肖荣、王
毅刚、王全、潘峰、孙河生、张海汀、李雪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黄松关
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和 2019 年 8 月 8 日签署的
《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黄松、白明垠、肖荣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控制权变更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相关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115,661,850 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长沙水业行使,具体详情见公司在巨潮咨询
网上的相关公告《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HBP2019-040,披露日期 2019
年 5 月 9 日)、《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订控制权变更补充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HBP2019-055,披露日期 2019 年 8 月 10 日)。
现根据上述《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等相关协议约定,黄松先生向公司发
来《确认函》,明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115,661,850 股股份的表决权继续委托给长
沙水业行使,《确认函》具体内容为:
“根据本人与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沙水业”)及相关方于 2019
年 5 月 9 日签署的《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黄松、白明垠、肖荣、王毅刚、王
全、潘峰、孙河生、张海汀、李雪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控制权变
更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黄松关于华油惠
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本人将所持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惠博普”)115,661,850 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长沙水业行使,行
使期限为:自《框架协议》约定标的股份完成交割之日(含当日)起 12 个月或
《框架协议》所约定的定向增发完成(即定向增发的股份登记至长沙水业名下,
下同)之日或者定向增发未完成而长沙水业放弃进一步从《框架协议》转让方购
买股权成为控股股东三者孰早止(因定向增发或《框架协议》第五条约定的第二
次股份转让办理的原因,《框架协议》转让方同意可延长 12 个月)。《框架协议》
约定的标的股份已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完成交割。
根据本人与长沙水业及相关方于 2019 年 8 月 8 日签署的《长沙水业集团有
限公司与黄松、白明垠、肖荣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变更之补
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自《框架协议》约定标的股份完成交割之
日起 12 个月内,若《框架协议》约定的定向增发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尚未
向监管机构提交定向增发申报材料,或尚未被受理,或正在审核中,或公司撤回
申请,或被中止或终止审核,或已获得批文但尚未发行完毕;(2)监管机构书面
决定不予核准定向增发,且长沙水业明确表示将进行《框架协议》第五条约定的
第二次股份转让;(3)监管机构书面决定不予核准定向增发,但经长沙水业确认
同意启动第二次定向增发,则《框架协议》第三条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期限延长
24 个月。
鉴于惠博普已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163),符合《补充协议》约定的
定向增发正在审核中的情形,本人特此确认,本人委托长沙水业行使表决权的委
托期限依据《补充协议》在股份完成交割之日(含当日)起 12 个月届满时自动
延长 24 个月,即本人确认表决权委托期限截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起 24 个月或《框
架协议》所约定的定向增发完成(即定向增发的股份登记至长沙水业名下)之日
或定向增发未完成而长沙水业放弃进一步从《框架协议》转让方购买股份成为控
股股东三者孰早止。”
公司股东黄松先生在确认延长表决权委托期限之后,长沙水业直接持有公司
107,275,95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2%,并通过表决权委托控制公司 10.80%
的股份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20.82%股份表决权。
因此,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长沙水业,实际控制人仍为长沙市国资委,公司
控制权保持稳定。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