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惠博普: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0-30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一次
会议中审议的关于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事项的议案材料进行了事前审阅,在充分
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上述事项提交
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

    2、公司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符合《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规定,合理可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我们认可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所作的
分析,并同意相关填补回报措施。此外,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相关主体已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出具的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
的相关承诺不变。

    5、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崔松鹤、宋东升、章凯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