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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博普: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2021-01-05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惠博普
股票代码:002554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中路 6 号供水大厦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中路 6 号供水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一月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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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 ............. 5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 .................... 12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 15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6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16
  七、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
  司及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 1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 ................................ 18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8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
  益的股份的计划 ................................................... 18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授权或审批程序 .... 1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21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1
  二、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协议有关情况 .......................... 21
  三、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力的情况及是否需要有关部门
  批准 ............................................................. 30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31
  一、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及声明 .................................... 31
  二、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 .................................. 31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32
  一、 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
  调整的计划 ....................................................... 32
  二、 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
  他人合资或者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32
  三、 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 34
  四、 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 35
  五、 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35
  六、 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 35
  七、 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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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36
  一、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36
  二、 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38
  三、 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46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50
  一、 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 50
  二、 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 50
  三、 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
  任何类似安排 ..................................................... 50
  四、 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 50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51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51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
  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51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52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 52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9 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 58
  三、 财务会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主要会计政策及主要科目的注释 .... 58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4
备查文件 ......................................................... 86
  一、 备查文件目录 ................................................ 86
  二、 查阅地点 .................................................... 86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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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
                       指   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沙水业
上市公司、公司、惠
                       指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博普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
                       指   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长沙城投
长沙城发               指   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先导集团               指   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国资委           指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长沙市国资委           指   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2019 年 5 月 9 日,长沙水业与惠博普签订《附条件生效
                       指
认购协议》                  的股份认购协议》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2020 年 5 月 25 日,长沙水业与惠博普签订《附条件生效
                       指
议》                        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          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全额认购惠博普非公开发
                       指
交易                        行股份不超过 299,783,772 股。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向特定对象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流通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中证登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城证券、财务顾问     指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
  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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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沙水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中路 6 号供水大厦
法定代表人            谢文辉
注册资本              242,655.1929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77005294X4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4-12-07 至 2054-12-06
控股股东              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中路 6 号供水大厦
联系电话              0731-85197218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

  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沙水业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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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沙水业的控股股东为长沙城投,持有长沙水业
87.64%的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企业名称              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 400 号
法定代表人            刘巍峰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707218505D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承担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一
经营范围              级土地整理和储备;负责政府授权的公共设施的建设、管
                      理;负责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营业期限              1998-08-18 至 2048-08-17
通信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 400 号
联系电话              0731-8416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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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水业控股股东为长沙城投,长沙城投原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于 1998 年 8
月 18 日出资设立,长沙市人民政府授权长沙市国资委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2019 年 10 月 16 日,长沙市国资委发布了《长沙市国资委关于长沙市城市建设
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
(长国资产权[2019]137 号),长沙市国资委分别将长沙城投 100%股权和先导集
团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长沙城发,长沙城发由长沙市国资委以认缴出资额
5,000,000.00 万元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出资设立。长沙城投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了股权划转有关手续,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因此,长沙城
投的控股股东为长沙城发,实际控制人为长沙市国资委。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
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1、 长沙水业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沙水业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长沙供水有
1                   60,464.04   2004-12-30   直接持股 100%   自来水生产与供应
     限公司
     长沙市排水
2    有限责任公    152,000.00   2000-11-27   直接持股 100%   污水处理
     司
     长沙引水工
3    程管理有限      6,000.00   2003-11-18   直接持股 100%   原水输送
     公司
     中南水务工                                              水务工程建设及安
4                   14,263.12   2000-04-18   直接持股 100%
     程有限公司                                              装、管道安装
     长沙湘江环
5    境科技有限      3,000.00   2006-11-23   直接持股 100%   固废处理(污泥处理)
     公司
     中南水务科                                              水质检测,计量检测,
6                    5,000.00   2019-02-03   直接持股 100%
     技有限公司                                              水处理技术研发
                                                             提供计算机网络系统
     湖南华博信                                              集成,自动化系统工
7    息技术有限      1,005.00   1999-11-30   直接持股 100%   程设计、开发、实施、
     公司                                                    维护等相关技术服
                                                             务。
8    中南华韵发     10,000.00   2020-01-16   直接持股 100%   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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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认缴出资额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展有限公司
         长沙市望城                                          通过长沙供水
9        区自来水有         2,313.00       2003-03-20        有限公司公司     自来水生产与供应
         限公司                                              持股 100%
         长沙城投新                                          通过长沙市排
10       港水处理有         2,000.00       2012-09-04        水有限责任公     污水处理
         限公司                                              司持股 100%
         长沙市自来                                          通过中南水务
11       水设计有限          300.00        2002-8-29         科技有限公司     市政给水排水
         公司                                                持有 100%
         长沙华韵置                                          通过中南华韵
12       业发展有限         9,800.00       2003-06-04        发展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公司                                                持股 100%
         长沙市兴水                                          通过中南华韵
13       物业管理有          300.00        1998-06-17        发展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
         限公司                                              持股 100%
         长沙鸿源水                                          通过长沙湘江
14       处理技术开           92.40        2002-11-22        环境科技有限     二次供水设施运营
         发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100%
         长沙水思源                                          通过长沙湘江
15       产业发展有         1,000.00       2020-4-20         环境科技有限     桶装水
         限公司                                              公司持股 100%

         2. 长沙城投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沙城投除控股长沙水业外,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
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额(万元)
           长沙市长东投资                                                    城市基础设施投资、
     1                             20,000          2014-07-18     100.00%
           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经营
                                                                             城市桥梁隧道的日常
           长沙市桥梁隧道
                                                                             养护,以及中小型维
     2     养护运营有限公              2,500       2016-12-07     100.00%
                                                                             修和桥梁隔音屏安装
           司
                                                                             设置
           长沙市停车场投
                                                                             停车场投资建设、经
     3     资建设经营有限               600        2003-09-27     100.00%
                                                                             营、管理
           公司
                                                                             负责政府授权范围内
           长沙城投能源开                                                    的加油站、加气站、
     4                             10,000          2012-03-28     100.00%
           发有限公司                                                        充电站、太阳能、风
                                                                             能、天然气等项目的

                                                     8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认缴出资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额(万元)
                                                              投资、建设、经营管
                                                              理
       长沙市铁路建设
                                                              铁路、道路、隧道和
 5     投资开发有限公        10,000   2013-03-29    100.00%
                                                              桥梁工程建筑
       司
                                                              城乡一体化、旧城改
       长沙城投城乡开
 6                           10,000   2010-06-28    100.00%   造建设、土地一级开
       发建设有限公司
                                                              发
       长沙城投机场迁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
 7     建投资开发有限        10,000   2012-03-16    100.00%
                                                              投资、开发、建设
       责任公司
       长沙马栏山投资
                                                              文化投资管理、房地
 8     开发建设有限公        50,000   2017-07-07    100.00%
                                                              产开发经营
       司
       长沙市新河三角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
 9     洲开发建设有限         5,000   2005-07-18    100.00%
                                                              投资、开发、建设
       公司
       长沙市地下综合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投
 10    管廊投资发展有         5,000   2015-08-24    100.00%   资、开发、建设、运
       限公司                                                 营和管理
       长沙城投铁路站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
 11    场迁建开发有限         1,000   2005-10-10    100.00%
                                                              投资、开发、建设
       公司
       湖南星奥园林景                                         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
 12                            300    2003-06-23    100.00%
       观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施工
       长沙市城投基础
 13    设施建设项目管         2,000   2009-04-10    100.00%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理有限公司
                                                              文化旅游产业开发、
                                                              投资与管理、城市基
       岳麓山旅游文化
 14                          15,000   2009-05-27    100.00%   础设施建设、停车场
       开发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房地产投
                                                              资、房地产开发经营
       长沙城投国际会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
 15    展中心投资开发        10,000   2013-02-21    100.00%
                                                              投资、开发、建设
       有限责任公司
                                                              水利建设资金的筹
       长沙市水利建设
                                                              集、使用和管理;土
 16    投资管理有限公        31,000   2000-06-02    100.00%
                                                              地整理、储备和一级
       司
                                                              开发;城镇化建设
       长沙燃气实业有                                         实业投资;自有房屋
 17                           630.3   1992-06-18     52.53%
       限公司                                                 租赁
 18    长沙市南湖新城        31,000   2007-07-05       100%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
                                        9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认缴出资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额(万元)
         建设开发有限责                                             投资、开发、建设
         任公司
                                                                    投资建设、经营、管
         长沙湘江五一路                                             理、养护、维护五一
  19                       19,886.12     1997-12-12      79.95%
         桥有限公司                                                 路桥、收费站及配套
                                                                    设施
                                                                    投资建设、经营、管
         长沙湘江伍家岭                                             理、养护、维护伍家
  20                       24,,873.53    1997-12-12          100%
         桥有限公司                                                 岭桥、收费站及配套
                                                                    设施

        3. 长沙城发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沙城发除控股长沙城投外,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
 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例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
        长沙先导投资控股                  2008-07-1            经营;储备土地前期开发
 1                          1,000,000                 100%
          集团有限公司                        1                及配套建设;土地管理服
                                                               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股权投资。
                                                               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
                                                               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长沙北城发展有限                  2020-03-1
 2                            35,000                   70%     不动产开发、经营及配套
              公司                            0
                                                               建设;土地管理服务;实
                                                               业投资。
                                                               老旧小区改造、旧城区改
        长沙城市更新投资                  2020-03-0
 3                            30,000                   60%     造建设、建筑工程施工、
        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2
                                                               建筑装饰。
        长沙城发商业管理                  2017-04-0
 4                             2,000                  100%     商业资产管理运营
            有限公司                          5
                                                               智慧城市应用研发、建设
        长沙数智科技集团                  2009-12-0
 5                            3,138.50                100%     与维护和城市资源智慧化
            有限公司                          3
                                                               改造
        长沙城市物业发展                  2015-09-0            物业管理;物业清洁、维
 6                             2,000                  100%
            有限公司                          7                护等
        长沙先导城市资源                  2015-10-1            成品油零售;汽车加气站
 7                            12,000                  100%
          投资有限公司                        9                经营
        长沙达美文化传播                  2000-09-1            广告制作服务、国内代理
 8                              500                   100%
            有限公司                          8                服务、发布服务

                                           10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例
                                                                  负责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加
                                                                  油站、加气站、充电站、
       长沙城发能源有限                      2012-03-2
 9                             10,000                    100%     太阳能、风能、天然气等
             公司                                8
                                                                  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
                                                                  管理
                                             1994-12-2            不动产测绘;工程技术咨
 10    长沙测绘有限公司        2,000                     100%
                                                 8                询服务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
 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                  持股比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例
       长沙市铬污染物
 1                         2,000     2005-12-27     100.00%   铬污染物治理
         治理有限公司
       湖南先导洋湖再
 2                         10,000       2011-2-25   100.00%   污水处理
         生水有限公司
       长沙高铁西城建                                         参与高铁西城 PPP 项目的开发
 3                         20,000       2017-4-17   100.00%
       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
       长沙先导城市建                                         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及经营
 4                         10,000    2008-12-15     100.00%
       设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
       湖南先导融资担                                         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
 5                         50,000       2019-2-21   100.00%
         保有限公司                                           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等
       湖南先导能源有
 6                         20,000       2017-8-7    100.00%   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运输
           限公司
       湖南先导国际贸                                         自营及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7                        100,000       2018-3-28   100.00%
         易有限公司                                           进出口
       长沙湘江新城投                                         片区征地、拆迁、基础配套设施
 8                        100,000       2010-8-11   100.00%
         资有限公司                                           建设、土地出让等
       长沙月亮岛文旅
                                                              片区全部投资、开发、招商、运
 9     新城投资有限公     118,000       2017-1-23   100.00%
                                                              营事宜
             司
       长沙城发恒伟房
 10    地产开发有限公     120,000       2013-3-18   10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司
       长沙先导资产经
 11                        40,000       2014-3-11   100.00%   资产管理运营
       营管理有限公司
       长沙先导洋湖建                                         片区征地与拆迁、土地招商出
 12                       571,500       2009-2-12   100.00%
       设投资有限公司                                         让、产业招商服务
       长沙先导产业投                                         产业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
 13                        50,000       2009-5-15   100.00%
         资有限公司                                           及金融控股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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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缴出资                持股比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例
       长沙市滨江新城
                                                          片区征地、拆迁、基础配套设施
 14    建设开发有限责    55,425     2007-7-4    86.60%
                                                          建设、土地出让等
           任公司
       常宁市铅都项目
 15                      4,000     2019-12-19   80.00%    常宁水口山 PPP 项目的开发建设
         管理有限公司
       长沙先导酒店投
 16                      20,000    2017-04-17   100.00%   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等
         资有限公司
       长沙城发智慧出
 17    行投资运营有限    5,000     2020-07-13   100.00%   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等
           公司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长沙水业的经营范围涵盖城市供水、污水、引水、水务工程建设、环保等领
 域,根据长沙水业下属子公司的情况分别介绍如下:

       1、长沙供水有限公司

       长沙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水公司”)业务主要是从湘江汲取原水,
 经自来水工艺处理后生产净水,并通过输水管网输送到终端用户。

       供水公司目前拥有南湖水厂、洋湖水厂、猴子石水厂、银盆岭水厂、新河水
 厂、秀峰水厂、望城自来水公司、廖家祠堂水厂、南托水厂 9 家制水单位,以及
 城东、城南、城西、城北 4 家售水单位。供水公司目前产能合计为 260 万吨/日,
 2019 年日均制水量为 215 万吨,日均售水量 167 万吨,产能利用率 83%。除供水
 业务外,还承接供水设施建设维护、管网户表工程建设等施工类业务。

       供水公司目前拥有长沙市独家供水特许经营权,在长沙区域的供水市场占有
 率为 100%。由于供水板块的运营模式为管网一体化,覆盖全长沙的地下管网系
 统形成了完善的销售网络,有效规避了外部竞争者,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在长沙供
 水市场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同时随着“路到水通”的管网铺设,长沙供水有限公
 司已占据长沙区域未来的供水市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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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供水业务因承担公共事业的职能以及供水价格偏低且多年未调整等原因
出现较大亏损,也使得其成为长沙水业业绩亏损的主要来源。自 2016 年 8 月起,
长沙市财政给予长沙水业关于水价未调整到位的补贴,但该补贴远不足以覆盖水
价调整缺口。长沙市政府已同意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调增供水调价缺口补贴
和公益用水补贴,但仍不足以覆盖水价调整缺口。另外,长沙水业的供水业务在
长沙市主城区的市场占有率为 100%,且已提前占据主城区未来的供水市场,未
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及长沙主城区扩张带来的售水量增加,供水业务未来盈
利能力会稳步提升。

    2、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工公司”)的业务主要是将城市
污水管网所收集的生活污水、工商业污水、雨水及其他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使
其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并通过尾水管网排放至政府指定水系。

    排水公司为长沙市最大的单体污水运营主体,具备绝对的规模化生产优势。
排水公司现有污水板块由长善垸(36 万吨/日)、暮云(8 万吨/日)、雨花(6
万吨/日)、花桥污水厂(36 万吨/日)、新开铺污水厂(10 万吨/日)、新港污
水厂(5 万吨/日)6 家污水处理单位组成。目前污水板块已投产的产能为 101
万吨/日,2019 年日均污水处理量为 99.47 万吨,产能利用率为 98%;未来还将
承接上述 6 家污水处理厂的提标及扩建工作,在抢占长沙市未来污水处理市场具
备天然优势。同时,排水公司作为政府出资方,与社会资本共同建设运营敢胜垸
(已投产,10 万吨/日)、苏托垸(已完工,10 万吨/日)PPP 污水项目。再加
上排水公司拟建、在建项目包括新开铺污水厂二期改扩建(9 万吨/日)、花桥
污水厂改扩建三期(10 万吨/日),建成投产后污水板块产能将达 150 万吨/日。

    长沙水业多年来从事污水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
污水板块后续的扩张奠定了良好基础。随着国家对于污水排放标准的提高、长沙
市人口的不断增长,长沙水业污水板块在提标、扩容方面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

    未来污水业务将作为长沙水业重点培育的业务板块,也将成为长沙水业最主
要的盈利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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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长沙引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长沙引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主业为原水输送,通过输水管线将浏阳株树桥水
库的水输送至长沙新河水厂和廖家祠堂水厂。引水公司原水输送能力为每天 65
万 m,2019 年引水工程供应原水 1.74 亿 m,日均 48 万 m。

    4、中南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中南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是长沙水业实施工程建设的重要载体,拥有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建设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
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水利水电三级资质等专业性资质,主要
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以承接市政供水、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水表安装为主。

    5、长沙湘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湘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主业为固废处理等环保相关业务,是长沙水业未
来重点打造的领域。已涉足的领域包括清洁能源-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主要是
利用太阳能及光伏设备发电,将生产的电产品出售给污水厂、水厂和国家电网;
固废处理-污泥处理业务,主要收集污水厂所产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使其
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及政府要求。目前已投产的光伏发电规模为 4.16MW,污泥处
理规模为 300 吨/日,后期还将获得市政府 1000 吨/日的污泥特许经营权,预计
在长沙市污泥市场的占有率将达 50%。

    6、中南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中南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内容包括:市政供水管网设计、居民供水户
表改造工程设计、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建设工程设计;给排水科学技术研究与
开发;水质与环境检测与监测;水表、流量计、给水工程材料的计量与检测等领
域。公司拥有检测 CMA 实验室、市政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资质,具备 CMA
授权的 500 多项指标的专业检测能力;拥有创新研究实验室和检测类国家级标准
实验室,实验室区域面积超 5000 ㎡。

    7、湖南华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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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华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网络集成、自动化系统工程设计、
  实施与维护等相关技术服务,是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湖南省首批认定的
  “软件企业”,具有省“安防工程一级资质”、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等一系列资质,已通过 ISO9001、ISO24001、45001 三标认证。

         8、中南华韵发展有限公司

         中南华韵发展有限公司是长沙水业的产业投资平台,主要从事地产开发投资、
  商业销售代理、物业管理服务和水务相关产业投资。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长沙水业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2,251,414.03          1,771,603.07          1,758,907.68

负债合计                  1,977,761.14          1,666,663.56          1,634,591.06

所有者权益                  273,652.89            104,939.51            124,316.63
合计

资产负债率                       87.85%                94.08%                92.93%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368,744.60            235,787.71            243,717.41

净利润                       7,315.36           -26,806.02             -5,078.85
      注:长沙水业 2017 年-2019 年财务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2018]京会兴审字第 56000001
  号、[2019]京会兴审字第 56000016 号和天职业字【2020】23279 号审计报告。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及涉

    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沙水业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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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长沙水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沙水业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长期    其他国家
  姓名     曾用名    现任职务           身份证号        国籍   居住    或地区的
                                                               地      居留权
谢文辉       无       董事长       410102196701012533   中国   长沙      无
厉波         无     董事、总经理   430122197605252418   中国   长沙      无
                    董事、常务副
汤光明       无                    430103196409222373   中国   长沙       无
                      总经理
                    董事、工会主
赖明忠       无                    430103196209121092   中国   长沙       无
                        席
                    董事、副总经
文斌         无                    430102197607022557   中国   长沙       无
                        理
                    董事、副总经
周文欣       无                    432402197809281010   中国   长沙       无
                        理

    (二) 长沙水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违法违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沙水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
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沙水业、长沙城投和长沙城发均不存在拥有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七、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持有银行、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沙水业和长沙城投均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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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城发的全资子公司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银行、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    金融机构     注册资本    持股数量       持股    注册         主营
   号      名称       (万元)    (万股)       比例      地         业务
        吉祥人寿保                                              人寿保险、健康保
   1                 346,347.93   51,605        14.9%    长沙
        险有限公司                                              险
                                                                许可该机构经营中
        湖南湘江新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区农村商业
   2                 51,120       4000          7.824%   长沙   委员会依照有关法
        银行股份有
                                                                律、行政法规和其
          限公司
                                                                他规定批准的业务
                                                                吸收公众存款;发
        长沙农村商                                              放短期、中期和长
   3    业银行股份   500,000      100,000       10%      长沙   期贷款;办理国内
        有限公司                                                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
        湖南湘潭天                                              吸收公众存款;发
                                                         湘潭
        易农村商业                                              放短期、中期和长
   4                 80,000       32,000        20%      市湘
        银行股份有                                              期贷款;办理国内
                                                         潭县
        限公司                                                  结算业务等
        湖南岳阳农                                       岳阳   吸收公众存款;发
        村商业银行                                       市岳   放短期、中期和长
   5                 60,000       12,000        20%
        股份有限公                                       阳楼   期贷款;办理国内
        司                                               区巴   结算业务等
        湖南汨罗农                                              吸收公众存款;发
        村商业银行                                       汨罗   放短期、中期和长
   6                 30,000       16,920        30%
        股份有限公                                       市     期贷款;办理国内
        司                                                      结算业务等
        湖南临湘农                                              吸收公众存款;发
        村商业银行                                       临湘   放短期、中期和长
   7                 24,000       13,320        30%
        股份有限公                                       市     期贷款;办理国内
        司                                                      结算业务等

    除以上情况以外,长沙城发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
司及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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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长沙水业坚持“以发展为中心”的战略思想,坚持“绿色高质、开放共享、
改革创新”的战略定力,一直在寻找符合集团战略发展需求、产业契合度高的上
市公司开展合作,借助资本运作的手段,促进集团产业做大做强做优。

    长沙水业看好惠博普油气田开发一体化的总包服务业务,其在“一带一路”
沿线的业务布局正好符合湖南省对接“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思想;另外,惠博
普在环保领域的业务开拓也符合长沙水业未来打造大型生态环保产业集团的战
略目的。

    因此,本次权益变动,长沙水业主要基于对惠博普的价值认同及发展前景的
看好,旨在充分发挥长沙水业的产业优势,利用上市公司平台进一步整合行业优
质资源,实现旗下公司的资产证券化,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
能力。

    未来,长沙水业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股东利益的原则,
继续优化上市公司的产业结构,谋求长期、健康发展,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提升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以外,长沙水业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继续
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长沙水业承诺,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白明垠等人持有上
市公司 107,275,951 股,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
认购的惠博普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予
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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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授权

  或审批程序

    2019 年 5 月 8 日,长沙水业集团召开第二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2019 年 5 月 9 日,惠博普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非公开发行方案;

    2019 年 8 月 8 日,湖南省国资委出具《湖南省国资委关于长沙水业集团有
限公司收购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 湘国资【2019】
100 号),同意长沙水业通过协议收购、大宗交易及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
控股上市公司;

    2019 年 9 月 25 日,惠博普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非公开发行方案;

    2020 年 3 月 13 日,长沙水业召开第二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2020 年 5 月 21 日,长沙水业召开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2020 年 5 月 25 日,惠博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 2019 年 9 月 17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湖南省国资委以管
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45 号),湖南省国资委已
将国有股东协议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审批权限下放至长沙市国资委。
2020 年 7 月 24 日,长沙市国资委出具《长沙市国资委关于同意长沙水业集团有
限公司认购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批复》(长国资产权
[2020]65 号),同意长沙水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2020 年 8 月 12 日,惠博普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经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

    2020 年 10 月 29 日,根据监管要求及更为审慎的使用募集资金,结合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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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的实际情况,惠博普将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减,由原拟募集资金总额
72,349.62 万元,调整为拟募集资金总额 69,849.62 万元。惠博普第四届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议案,对惠博
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等进行了相应调
整。

    2020 年 11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惠博普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惠博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
得审核通过。

    2020 年 12 月 2 日,惠博普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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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长沙水业直接持有公司 107,275,95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10.02%,并通过表决权委托控制公司 10.80%的股份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20.82%股份表决权,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2020 年 5 月 25 日,长沙水业与上市公司签署了《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长沙水业拟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21,243,000 股。根据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投入的财务
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10,513,386 股。

    2020 年 10 月 29 日,根据监管要求及更为审慎的使用募集资金,结合惠博
普的实际情况,惠博普将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减,由原拟募集资金总额
72,349.62 万元,调整为拟募集资金总额 69,849.62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299,783,772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长沙水业持有上市公司 407,059,723 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 29.70%。根据《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在非公开
发行完成之时,长沙水业接受的表决权委托即自动解除。因此,在本次非公开发
行完成之后,长沙水业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29.70%的股权,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
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长沙水业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长沙市国资委仍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惠博普控制权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二、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协议有关情况

    (一)《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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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5 月 9 日,长沙水业作为乙方与作为甲方的惠博普签订《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认购数量

       (1)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面值和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2)乙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1,400.00 万股(含 21,400.00
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准。

       若甲方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也将作出相
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
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

       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行核准文件核准的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以及本协
议第三条第 4 款规定的乙方认购款总额规模,确定具体发行股份数量;乙方按
照甲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全额认购。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股票具体上市安排待与中国
证监会、深交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协商后确定。

    2、 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认购金额

    (1)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

    (2)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即乙方的认购价格,
下同)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甲方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
股票交易总成交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成交量)的 90%
(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发行期首日由甲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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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乙方共同协商确定。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
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甲方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应进
行除权、除息处理。并且,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
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3)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4)乙方所认购股份应支付的认购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乙方每股认购价
格×乙方认购的股份数量。如果据此计算的乙方认购款总额超过 80,000.00 万元,
则乙方有权按照认购款总额 80,000.00 万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实际认
购的股份数量为:80,000.00 万元÷乙方每股认购价格。

    3、股款支付和股票交割

    (1)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确定的认购款总金额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并同意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收到甲方
发出认购缴款通知书(简称“缴款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前款规定的认购
款总金额足额缴付至甲方在缴款通知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2)在乙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 1 款支付认购款后,甲方应当在 20 个工作日
内按规定将乙方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成股票登记手续,以使乙
方成为本协议第二条约定之种类和数额的股票的合法持有人。如因乙方未能配合
甲方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手续导致甲方不能按前述约定及时完成股
票登记手续,则股票登记的期限相应顺延。

    4、限售期

    乙方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乙
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乙方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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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
定安排。

    乙方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届
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油惠博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陈述与保证

    为本协议之目的,协议双方彼此陈述与保证如下:

    (1)双方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
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2)双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不会与任何适用的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或其作为一方的其他合同、协议的约定相违背或抵触;

    (3)双方将不因签订及/或履行与任何第三方的合同、协议及/或其他法律安
排而妨碍其对本协议的履行;

    (4)双方将尽最大努力相互配合,以办理及/或签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
认购的一切相关手续及/或文件。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于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采取所有妥当、及时的行动,召集股东大会,并
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等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②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甲方负责办理及/或提交向中国证监会等有关主
管部门报请核准的相关手续及/或文件;

    ③就本次乙方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甲方负责办理及/或提交向其他相关主
管部门(如需)报请审批、核准的相关手续及/或文件;

    ④保证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尽快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数量及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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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乙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股份的
登记托管手续;

    ⑤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⑥甲方保证其通过证监会指定媒体进行的信息披露,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过
程中向乙方披露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配合甲方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
件及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等;

    ②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 6 元/股,则乙方有权放弃本
次认购,且不构成违约。如甲方股票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
乙方认购价格上限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③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以现金认购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缴纳股款和协助验资义务;

    ④保证其于本协议项下的认购资金的来源均为正常合法;

    ⑤保证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所规
定的限制股票转让期限内,不转让其于本协议项下所认购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

    7、税费

    ①因本次发行而发生的印花税及审计、验资、保荐、律师和登记费用由甲方
承担。

    ②因本协议项下之交易,应缴纳之税费或规费,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
主管部门的政策明确规定缴纳义务人时,由义务人缴纳。

    8、违约责任

    ①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
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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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乙方于本次发行实施之时不履行或不完整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认购义务,则
构成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其应付而未付认购款 12.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若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将乙方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成股票
登记手续,则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乙方已支付的认购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
约金。

    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
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
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
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 15 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
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30 日以上,
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9、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以下条件事项完成日中最晚的日期为该等条款生效日:

      ① 根据乙方公司章程,乙方的有权权力机构作出相关决议,同意乙方认
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及与之有关的其他事项;

      ② 湖南省国资委批准乙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③ 乙方已通过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取得甲方实际控制权;

      ④ 甲方的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
事项;

      ⑤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2)若本协议上述生效条件未能成就,致使本协议无法生效、履行,则本
协议自始无效,双方各自承担因签署及准备履行本协议所支付之费用,甲乙双方
互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3)若本协议第十三条第 1 款约定的第(1)、(2)项条件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未能全部满足,则双方均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且不需因
此承担违约责任。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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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本协议第十三条第 1 款约定的第(3)、(4)、(5)项条件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尚未全部满足,则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且乙方无
需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予批准乙方取得甲方实际
控制权的相关交易,或不予批准乙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中国证监会
不予核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则本协议终止。

    (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0 年 5 月 25 日,长沙水业作为乙方与作为甲方的惠博普签订《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认购数量之调整

    “乙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
认购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 30%。当前甲方的总股
本为 107,081 万股,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07,081 万股的 30%,
即 32,124.3 万股(含 32,124.3 万股)。本次非公开最终的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
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2、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认购金额之调整

    (1)原协议第三条第 1 款修改为:“甲、乙双方同意根据新规的相关规定确
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

    (2)原协议第三条第 2 款第一段修改为:“由于乙方系甲方的控股股东,同
时亦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唯一发行对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定价基准日确定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即
乙方的认购价格,下同)为 2.33 元/股,即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
基准日)甲方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
股票交易总量)的 9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3)删除原协议第三条第 2 款第二段“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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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

    (4)原协议第三条第 4 款修改为:“乙方所认购股份应支付的认购金额按
以下方式计算:乙方每股认购价格 x 乙方认购的股份数量。如果据此计算的乙方
认购款总额超过 80,000.00 万元,则乙方有权按照认购款总额 80,000.00 万元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实际认购的股份数量为:80,000.00 万元÷乙方每股认购
价格。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
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本次非公开最
终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确定。”

    3、限售期之调整

    原协议第五条修改为:“依据甲乙双方基于新规进行的协商,双方确认,乙
方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乙方应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
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乙方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甲方分配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
排。”

    依据新规,乙方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甲方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
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如果届时有
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治理文件的相关规定对该等股份的
减持有所要求,乙方应予以遵守。”

    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之调整

    删除原协议第七条第 2 款第(2)项“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确定的发行价格
高于 6 元/股,则乙方有权放弃本次认购,且不构成违约。如甲方股票在本协议
签署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乙方认购价格上限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其余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5、协议的生效和终止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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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原协议签署后,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出具《湖南省国资委关于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湘国资函[2019]100 号),原则同意长沙市国
资委所属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协议收购、大宗交易及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
等方式控股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协议约定事项已取得湖南省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2019 年 9 月 20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转发湖南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9〕
45 号),将审批市州(县市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
的权利下放至市州国资委。

    基于前述原因,本补充协议签署时,有权部门变更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而,原协议第十三条第 1 款第(2)项修改为:

    “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乙方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

    (2)原协议第十三条第 1 款第(4)项修改为:“甲方的董事会以及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包括审议通过同意乙方就本次
非公开发行事宜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相关议案<如需>);”

    (3)原协议第十三条第 3 款修改为:“若本协议第十三条第 1 款约定的第(1)、
(2)项条件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未能全部满足,则双方均可以书面通知对
方解除本协议,且不需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前述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予
以延长。”

    “若本协议第十三条第 1 款约定的(3)、(4)、(5)项条件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尚未全部满足,则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且乙方无
须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前述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予以延长。”

    “如果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予批准乙方认购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或者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则本协议终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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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力的情况及

  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力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沙水业直接持有公司 407,059,723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29.70%。上述股权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

    长沙水业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新增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 299,783,772.53 股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 299,783,772.53 股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
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要有关部门的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
36 号)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需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批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经湖南省国资委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

    根据 2019 年 9 月 17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湖南省国资委以管
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45 号),湖南省国资委
已将国有股东协议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审批权限下放至长沙市国资
委。因此《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经长沙市国资委批准及证监会核准后生效。2020
年 7 月 24 日,长沙市国资委出具《长沙市国资委关于同意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
司认购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批复》(长国资产权
[2020]65 号),同意长沙水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2020 年 11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惠博普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惠博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
得审核通过。

    2020 年 12 月 2 日,惠博普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并予以公告。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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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及声明

    本次权益变动过程中,长沙水业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金额不超过 7.23 亿
元。长沙水业本次收购所使用的资金,全部来自于长沙水业的自有和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惠博普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
在通过与惠博普进行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况。

       二、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之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协议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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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 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沙水业集团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 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

  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者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

  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长沙水业拟依托于上市公司平台,做大做强长沙水
业的污水业务板块;同时,长沙水业基于与惠博普在环境工程、油气资源开发及
服务业务上存在的同业竞争,已做出如下安排:

    (一)关于解决市政环保业务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解决该板块业务的同业竞争,长沙水业计划将存在同业竞争的市政环保业
务相关资产(包括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沙城投新港水处理有限公司)在
承诺期内注入上市公司。具体方案如下:

    在长沙水业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之日(2019 年 8 月 19 日)起 42 个月
内,促使相关资产达到相关条件并启动资产注入工作,具体条件为:

    1)最近一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合并口径)不低于 2.8 亿元人民币;

    2)生产经营规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方面符合法
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股权、资产权属清晰,股权、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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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内部控制及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
关监管要求;

    5)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要
求。

    若在长沙水业获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之日起 60 个月内,未能完成污水处
理运营业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上述资产和企业由上市公司全面托管,委托经营
期限至相关资产完成注入为止。

    长沙城发的市政环保相关资产,自长沙水业获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之日起
60 个月内注入上市公司或者转让给其他无关联第三方。

    在相关资产注入前,对于与上市公司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投资、开发及经营
机会,长沙水业、长沙城发承诺由惠博普优先享有。

       (二)关于解决油气资源开发及利用业务同业竞争的措施

    针对该板块业务的同业竞争,惠博普计划将油气资源开发及利用相关资产转
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根据惠博普出具的《关于未来业务、资产整合计划的补充承
诺函》,在不导致公司利益出现损失的前提下,自惠博普出具《关于未来业务、
资产整合计划的承诺函》之日(即 2020 年 5 月 25 日)起 36 个月内(下称“承
诺期限”),完成相关资产的剥离和处置工作。根据长沙水业出具的《关于对华
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资产整合计划的补充承诺函》,若惠博普未能
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天然气运营业务相关资产的处置且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收购
相关资产,则由长沙水业在承诺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收购,从而
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内容外,长沙水业没有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
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
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届时需要筹划相关事项,长沙水业届时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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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根据《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约定,长沙水业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后,长
沙水业有权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可提名半数以上董事、监事,并推
荐财务负责人。

    2019 年 9 月上市公司已完成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谢文辉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黄松为副董事长;厉波、汤光明、何国连、何玉龙为
非独立董事,崔松鹤、宋东升、章凯为独立董事。孙鹏程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
席、杨辉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品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已通过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黄松为公司总经理,白明垠、肖荣、张
中炜、田千里为公司执行副总经理;李少飞、李松柏、周学深、李雪、钱国法、
蒙卫华、田立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田千里为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 3 月 26 日
蒙卫华辞去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担任公司管道技术服务事业部副总经理。2020
年 12 月 5 日,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三次会议已通过聘任及调整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何玉龙、李松柏为公司执行副总裁,李松柏不再担任公
司高级副总裁职务。

    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宜详细参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HBP2019-065)、《第三届监事会 2019 年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HBP2019-066)、《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HBP2019-072)、《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HBP2019-073)、《第四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HBP2019-074)《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HBP 2020-014)《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聘任及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HBP2020-100)等信
息披露文件。

    除上述人员调整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沙水业暂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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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长沙水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四、 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

  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沙水业没有对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
计划。如果因经营需求,需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变更,长沙水业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程序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 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沙水业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的聘用计划作出重
大变动的计划,如果出现前述情形,长沙水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沙水业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如果出现前述情形,长沙水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
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组织结构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发生重大变化。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日,长沙水业没有其他对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
划,如果出现前述情形,长沙水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
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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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
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仍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
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
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

    为进一步确保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长沙水业及长沙城
投、长沙城发作出承诺如下:

    “(一)关于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如有,不包含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
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领取薪酬。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
有)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薪酬管理体系独立于本公司。

    4、保证本公司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

    (二)关于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
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如有)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4、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如有)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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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三)关于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
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之
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4、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本公司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
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四)关于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
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3、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的
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五)关于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
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本公司。

    2、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避免或减少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之间发生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
产的行为;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
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履行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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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
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
业务方面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如有)保持独立。

    上述承诺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
持续有效。”


          二、 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惠博普与长沙水业的同业竞争情况说明

    惠博普主营业务为油气工程及服务业务、环境工程及服务(包括石油石化环
保及市政环保)、油气资源开发及利用业务。长沙水业主营业务涵盖引水、供水、
排水、水务工程建设、清洁能源(光伏发电)等业务。惠博普与长沙水业及长沙
城投、长沙城发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包括环境工程及服务业务与油气资源开发及
利用业务,主要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环境工程及服务业务方面

    上市公司市政环保业务主要围绕市政城乡污水处理、水环境综合治理等,主
营业务为污水处理相关的工程投资建设、技术咨询、设备销售等。

    长沙水业及其直接、间接控股股东经营市政环保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控制方             主体名称                      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情况
            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包括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污水处理业务,均作
长沙水业    长沙城投新港水处理有限公
                                       为投资方和运营方从事污水处理
            司
            湖南先导洋湖再生水有限公
长沙城发                               污水处理
            司

    1)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

    为解决该板块业务的同业竞争,长沙水业计划将存在同业竞争的市政环保业
务相关资产(包括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沙城投新港水处理有限公司)在
承诺期内注入上市公司。具体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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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长沙水业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之日(2019 年 8 月 19 日)起 42 个月
内,促使相关资产达到相关条件并启动资产注入工作,具体条件为:

    ①最近一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合并口径)不低于 2.8 亿元人民币;

    ②生产经营规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方面符合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③股权、资产权属清晰,股权、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④内部控制及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
监管要求;

    ⑤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

    若在长沙水业获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之日起 60 个月内,未能完成污水处
理运营业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上述资产和企业由上市公司全面托管,委托经营
期限至相关资产完成注入为止。

    长沙城发的市政环保相关资产,自长沙水业获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之日起
60 个月内注入上市公司或者转让给其他无关联第三方。

    在相关资产注入前,对于与上市公司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投资、开发及经营
机会,长沙水业、长沙城发承诺由惠博普优先享有。

    针对上述同业竞争业务的处理情况,长沙水业、长沙城发均已出具承诺函,
详情见本部分“(二)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上市公司油气资源开发及利用业务方面

    上市公司油气工程及服务主营业务包括油气工程及服务、环境工程及服务、
油气资源开发及利用。其中油气工程及服务业务主要涉及原油处理、天然气处理、
油气开采、自动化和信息工程、管道完整性、EPC 及运行维护等;油气资源开
发及利用业务主要从事城市燃气、天然气管道运营管理、LNG/CNG 加气站业务,
在东北、华北、华中等地管理运营十多个子公司,为居民、公服、工业用户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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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稳定、清洁、高效的天然气资源。惠博普的城市燃气、天然气管道运营管理、
LNG/CNG 加气站业务系由子公司华油科思及其子公司专门从事。

    长沙水业直接、间接控股股东经营油气工程及服务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控制方名
                    主体名称                  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情况
      称

             湖南长燃清洁能源有限公
                                      城市燃气投资、建设;加气站的投资、建设
             司
             弋阳长燃燃气有限公司     城市管道燃气投资与经营建设

                                      燃气管道安装及维修;汽车加气站的建设与经
             津市长燃燃气有限公司
                                      营

             湘阴长燃中阳燃气有限责
                                      燃气经营;燃气管道工程设计与施工
             任公司

  长沙城投   华容长燃燃气有限公司     城市管道燃气的投资、建设与经营
                                      城市天然气开发和利用;天然气管网及设施的
             上高县顺民天然气有限责
                                      设计、安装和验收;天然气与燃气相关配套产
             任公司
                                      品的销售

             岳阳长燃燃气有限公司     城市管道天然气经营

             长沙长燃先导清洁能源有   压缩天然气的生产、销售;加气站的建设投资
             限责任公司               和管理

             汨罗长燃燃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的销售,燃气业务咨询和服务

                                      负责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加气站、天然气等项目
             长沙城发能源有限公司
                                      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

             长沙城通能源有限公司     天然气的开发、销售
             长沙城投新中石化能源有
                                      天然气的销售
             限公司
  长沙城发
             长沙先导城市资源投资有
             限公司
             湖南先导麓山能源有限公   汽车加气站经营
             司
             长沙中石油先导能源有限
             公司

    1)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

    针对该板块业务的同业竞争,公司计划将油气资源开发及利用相关资产转让
给无关联第三方。根据公司出具的《关于未来业务、资产整合计划的补充承诺函》,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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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导致公司利益出现损失的前提下,自公司出具《关于未来业务、资产整合计
划的承诺函》之日(即 2020 年 5 月 25 日)起 36 个月内(下称“承诺期限”),
完成相关资产的剥离和处置工作。根据长沙水业出具的《关于对华油惠博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资产整合计划的补充承诺函》,若惠博普未能在承诺期限内
完成天然气运营业务相关资产的处置且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收购相关资产,则由
长沙水业在承诺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收购,从而彻底解决同业竞
争问题。

    针对上述同业竞争业务的处理情况,上市公司、长沙水业均已出具承诺函,
详情见本部分“(二)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长沙水业做出的《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为规范长沙水业与惠博普之间的同业竞争,长沙水业出具了《关于解决和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自取得并持续拥有惠博普控制权且惠博普持续保持
上市公司地位期间,采取如下避免与惠博普同业竞争的措施:

    “1、自本公司取得惠博普实际控制权之日起 42 个月内,本公司将促使本公
司与惠博普存在同业竞争的污水处理运营业务相关企业(包括长沙市排水有限责
任公司和长沙城投新港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相关企业”)达到如下资产注
入上市公司条件,并启动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将相关企业注入惠博普:

    (1)最近一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合并口径)不低于 2.8 亿元人民币;

    (2)生产经营规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方面符合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股权、资产权属清晰,股权、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4)内部控制及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
相关监管要求;

    (5)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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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2、若自本公司取得惠博普实际控制权之日起 60 个月内(“承诺期”),本公
司未能完成相关企业注入惠博普事宜,则在承诺期结束前,本公司承诺委托惠博
普全面托管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委托经营期限至相关企业符合上述注入条件并
完成注入惠博普为止,自托管之日起至相关企业注入惠博普前,本公司严格遵守
并将促成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遵守托管协议,尊重惠博普的各项托管
权利,且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达成不利于惠博普利益或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
交易和安排。

    3、如届时惠博普有意向对外转让其污水处理业务及相关资产,则本公司承
诺按照依法评估的公允价值协商收购,以消除与惠博普之间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

    4、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对惠博普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承诺人保
证不利用自身对惠博普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惠博普及其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

    5、本公司取得惠博普实际控制权后,除上述需要解决的潜在同业竞争外,
本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再发生与惠博普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
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6、无论何种原因,若本公司获得有关与惠博普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投资、
开发及经营机会,本公司承诺惠博普优先享有上述投资、开发及经营机会;若惠
博普放弃上述投资、开发及经营机会,则本公司可以先行进行投资、开发及经营,
届时就因此而产生的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就解决的时间及方式另行做出承诺。

    7、本公司在避免和解决潜在同业竞争方面所做的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本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有义务督促并确保上述其他企业执行本
文件所述各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

    (2)长沙水业做出的《关于对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资产整
合的补充承诺函》

    为解决燃气业务同控股股东同类业务存在的同业竞争,长沙水业计划将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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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及利用相关资产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为了尽快促进惠博普在其出具的
《关于未来业务、资产整合计划的补充承诺函》约定的时间完成相关资产的处置,
长沙水业做出如下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如惠博普自其出具《关于未来业务、资产整合计划的承诺函》之日(即
2020 年 5 月 25 日)起 36 个月内,若未能完成天然气运营业务相关资产的处置
且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收购相关资产,则本公司承诺在上述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
以市场公允价格收购该等天然气运营业务相关资产,以配合惠博普的资产处置计
划,消除惠博普与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

    (3)长沙城投做出的《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为规范长沙城投与惠博普之间的同业竞争,长沙城投出具了《关于解决和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自取得并持续拥有惠博普控制权且惠博普持续保持
上市公司地位期间,采取如下避免与惠博普同业竞争的措施:

    “1、鉴于惠博普已制定了处置与天然气运营业务相关资产的计划,有意出售
所持相关企业股权,自本公司取得惠博普实际控制权之日起 60 个月内,惠博普
将其持有的相关企业的股权按市场评估价格剥离之时,如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要求,需要本公司在长沙水业集团上述事项表决中进行投票的,本公司将无条
件在长沙水业集团上述表决中投赞成票(依法需回避的除外)。

    2、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对惠博普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承诺人保
证不利用自身对惠博普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惠博普及其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

    3、本公司取得惠博普实际控制权后,除上述需要解决的潜在同业竞争外,
本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再发生与惠博普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
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4、无论何种原因,若本公司获得有关与惠博普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投资、
开发及经营机会,本公司承诺惠博普优先享有上述投资、开发及经营机会;若惠
博普放弃上述投资、开发及经营机会,则本公司可以先行进行投资、开发及经营,
                                   43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届时就因此而产生的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就解决的时间及方式另行做出承诺。

    5、本公司在避免和解决潜在同业竞争方面所做的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本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有义务督促并确保上述其他企业执行本
文件所述各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

    6、在本公司拥有长沙水业集团实际控制权期间,本公司将积极督促长沙水
业集团履行解决和避免与惠博普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4)长沙城发做出的《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为规范长沙城发与惠博普之间的同业竞争,长沙城发出具了《关于解决和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自取得并持续拥有惠博普控制权且惠博普持续保持
上市公司地位期间,采取如下避免与惠博普同业竞争的措施:

    “1、鉴于惠博普已制定了处置与天然气运营业务相关资产的计划,有意出售
所持相关企业股权,本公司承诺自取得惠博普实际控制权之日起 60 个月内,惠
博普将其持有的相关企业的股权按市场评估价格剥离之时,如依照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要求,需要本公司在长沙水业集团上述事项表决中进行投票的,本公司将
无条件在长沙水业集团相关表决中投赞成票(依法需回避的除外)。

    2、公司承诺自取得惠博普实际控制权之日起 60 个月内(以下简称“承诺期”),
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污水处理运营业务相关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
业”)将按照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转让给惠博普或其他无关联的第三方,以
消除与惠博普之间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

    3、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对惠博普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承诺人保
证不利用自身对惠博普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惠博普及其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

    4、本公司取得惠博普实际控制权后,除上述需要解决的潜在同业竞争外,
本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再发生与惠博普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
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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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无论何种原因,若本公司获得有关与惠博普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投资、
开发及经营机会,本公司承诺惠博普优先享有上述投资、开发及经营机会;若惠
博普放弃上述投资、开发及经营机会,则本公司可以先行进行投资、开发及经营,
届时就因此而产生的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就解决的时间及方式另行做出承诺。

    6、本公司在避免和解决潜在同业竞争方面所做的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本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有义务督促并确保上述其他企业执行本
文件所述各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

    7、在本公司拥有长沙水业集团实际控制权期间,本公司将积极督促长沙水
业集团履行解决和避免与惠博普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5)惠博普做出的《关于未来业务、资产整合计划的补充承诺函》

    为解决燃气业务同长沙水业同类业务存在的同业竞争,在 2020 年 5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未来业务、资产整合计划的承诺函》基础上,为尽快完成相关资
产的处置工作,惠博普做出了补充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自本公司出具《关于未来业务、资产整合计划的承诺函》之日(即 2020
年 5 月 25 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承诺,在处置与天然气业务相关资产不导致
公司利益出现损失的前提下,完成处置天然气运营业务相关资产。

    除上述业务调整外,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
对本公司现有业务及资产的整合,本次发行不会对本公司的业务及资产产生重大
影响。”

    (6)黄松、白明垠、肖荣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黄松、白明垠、肖荣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
东,为避免与惠博普发生同业竞争,特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没有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与发行人
(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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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承诺人目前没有、今后的任何时间亦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在中国
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近似的,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在
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承诺人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近似
的或对发行人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4、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发行人
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人提供专有技术、销售渠道、
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以及提供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任何形式的帮助;

    5、对于承诺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所控股的企业,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
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以及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在本承诺函
中相同的义务;

    6、若承诺人及相关公司、企业与发行人产品或业务出现相竞争的情况,则
承诺人及相关公司、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
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
第三方的方式、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7、本承诺函所指发行人业务包括发行人在未来进一步拓展形成的业务范围;

    8、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至承诺人作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赔偿
发行人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如因违反本承诺函而从中受益,承诺人同意将所得
收益全额补偿给发行人。”

       三、 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24 个月长沙水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惠博
普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报告书公告前 24 个月内,长沙水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
间的重大担保类事项如下:

    1、2019 年 9 月 18 日,公司与长沙水业签订《借款协议》,长沙水业向公司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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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 5,000.00 万元的股东借款,实际借款期限为 2019 年 9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借款年利率 5.22%。

    2、2019 年 10 月 30 日和 2019 年 11 月 4 日,长沙水业之全资子公司长沙排
水和惠博普分别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协议》,约
定:公司以其持有的 44,200.03 万元的应收账款为长沙排水向惠博普提供的
35,000.00 万元委托借款提供质押反担保,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取得长沙排
水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发放的 3.50 亿元委托借款,其中 5,000.00
万元用于归还长沙水业提供的股东借款,其余 3 亿元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借
款年利率 5.22%,借款期限自 2019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9 日。

    3、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在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同意公司对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到期的 3.5 亿元委托贷款
业务办理展期,展期期限为一年,委托贷款的资金仍由长沙排水提供,并将利率
下调为 4.785%(即基准利率上浮 10%),由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质押作为反担保措
施,招商银行手续费收费比例不超过 1‰。

    4、2020 年 4 月 21 日,长沙水业之全资子公司长沙排水与惠博普、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长沙排水委托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向公司发放 1.50 亿元贷款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贷款
期限为 2020 年 4 月 22 日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贷款年利率为 5.22%。同时,公
司与长沙排水签订了《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协议》,公司以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应收巴基斯坦 Nashpa 油田天然气处理及液化石油气回收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20,668.77 万元的应收账款作为质物提供反担保。

    5、2020 年 7 月 31 日,惠博普与长沙水业签订《担保与反担保协议》,协议
约定:长沙水业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立路支行同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签订的 1 亿元《授信额度合同》((2020)京银综授额字第 000151 号)提供
最高额保证担保(编号(2020)京银综授额字第 000151 号担保 01),惠博普以
应收股权出售款以及融资租赁保证金等共计 1.27 亿元为质押担保物向长沙水业
提供质押反担保。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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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020 年 7 月 31 日,惠博普与长沙水业签订《担保与反担保协议》,协议
约定:长沙水业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同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签
订的 1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京战略客户金融一部综字
20200703 第 001 号)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平银京战略客户金融一
部额保字 20200703 第 001 号),惠博普以其对保利协鑫 2,500 万美元股权投资款
为质押担保物向长沙水业提供质押反担保。

    7、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长沙水业拟为公司向中国银行长
沙市赤岗支行申请的不超过 2 亿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
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向长沙水业就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不超过 2 亿元的反担保。

    上述事项均已公开披露,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详
细 参 阅 公司 《第 四 届董 事 会 2019 年 第 二次 会 议 决议 公告 》(公 告 编 号:
HBP2019-078)、《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HBP2019-080)、《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HBP2019-087)、《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HBP2020-046)、《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HBP2020-075)、《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HBP2020-079)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书公告前 24 个月内,长沙水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
间的重大交易类事项如下:

    2020 年 7 月 24 日,长沙水业之全资子公司长沙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沙供水”)与惠博普之全资子公司河南省啄木鸟地下管线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啄木鸟检测”)签订了《长沙供水有限公司 GIS 数据采集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由啄木鸟检测向长沙供水提供地下供水管网数据探测、采集及相关技术服务,合
同有效期为两年,合同最终结算金额根据实际工程量乘以单价结算,预估合同最
终结算金额为 932,369.22 元。

    (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关联担保事项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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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及上述事项外,长沙水业及其
实际控制的企业与惠博普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亦不存在与惠博普之间已签
署但尚未履行的协议、合同,或者正在谈判的其他合作意向的情况。

    为规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长沙水业、
长沙城投及长沙城发作出承诺如下:

    “1、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的公司章
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不包含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的关联交
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关联
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
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法签署协议,履行合法
程序,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
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不利用本公司在上市公司的地位及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
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本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若上市公
司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履行相关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

    5、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其控制企业造成实际损失的,由本承
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6、上述承诺于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
期间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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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 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长沙水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
重大交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之“三、对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之“(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24 个月长沙水业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与惠博普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除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及前述
事项以外,长沙水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交易行为。

       二、 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长沙水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发生合计金额超过 5 万
元以上的交易行为。

       三、 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长沙水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
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 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

  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长沙水业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
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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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

  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

  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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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长沙水业 2017 年、2018 年的合
并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2018]京会兴审字第 56000001 号、[2019]
京会兴审字第 56000016 号审计报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长沙水业 2019 年的合并财务报
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23279 号审计报告。

    长沙水业最近 3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如下所示:

    (一) 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8,238.81   117,506.53   160,888.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26,877.95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41,584.96    87,902.52    99,600.21
    其中:应收票据                     1,671.04            -       112.10
          应收账款                   139,913.92    87,902.52    99,488.11
    预付款项                          13,008.99     2,862.22     3,109.77
   其他应收款                        109,809.17    50,581.61    44,950.3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71,487.45    26,597.71    13,469.37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4,294.30    11,048.14    20,625.39
     流动资产合计                    535,301.63   296,498.72   342,643.2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6,963.47     6,329.30     6,275.21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9,204.02     3,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5,628.49     4,227.57     4,37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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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                      1,182,712.75      976,249.01    866,899.61
   在建工程                        235,596.71      332,339.71    365,990.5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98,253.05      178,943.31    171,655.22
   开发支出
   商誉                             27,384.78
   长期待摊费用                      1,941.62        1,305.01        499.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6,798.82        283.78        327.5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28.68        186.43        237.09
                                                  1,502,864.1   1,416,264.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16,112.40
                                                            2             4
                                                  1,799,362.8   1,758,907.6
       资产总计                  2,251,414.03
                                                            5             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11,800.00      114,800.00     72,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01,986.10      109,623.94    134,470.35
    预收款项                       164,247.32      137,862.64     95,528.31
   应付职工薪酬                      6,985.44        2,171.12      1,313.03
   应交税费                          6,633.77        2,963.95      2,989.24
   其他应付款                      249,667.44      155,502.30    102,673.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4,146.27      142,520.69    137,469.69
   其他流动负债                      5,255.73
     流动负债合计                1,020,722.97      665,444.65    546,444.5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72,182.34      817,624.33    867,726.52
   应付债券                         89,498.92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45,327.81      163,211.33    174,075.1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49,652.08       48,920.59     46,004.39
   递延所得税负债                      373,49          154.00        340.48
   其他非流动负债                          4.44
                                                  1,029,910.2   1,088,146.5
     非流动负债合计               957,039.08
                                                            5             1
                                                  1,695,354.8   1,634,591.0
       负债合计                  1,977,761.14
                                                            9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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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42,655.19    242,655.19       235,089.63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7,700.77     37,660.92        34,795.6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533.05         462.00        1,021.43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74,056.97   -177,128.56    -146,660.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6,832.04    103,649.55       124,246.34
     少数股东权益                     166,820.85        358.40            70.2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
                                     273,652.89    104,007.95        124,316.63
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1,799,362.8    1,758,907.6
                                    2,251,414.03
权益)总计                                                   5              8

      (二) 利润表
                                                                      单位:万
                                                                             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度          度            度
                                             368,744.    235,787.     243,717.
     一、营业总收入
                                                   60          71            41
                                             368,744.    235,787.     243,717.
       其中:营业收入
                                                   60          71            41
                                             381,995.    277,163.     270,317.
     二、营业总成本
                                                   59          07            81
                                             263,358.    173,635.     185,622.
       其中:营业成本
                                                   61          20            65
                税金及附加                   8,722.85    5,627.70     7,188.19
                                             16,488.1    12,057.8     12,221.7
                销售费用
                                                     3           5             0
                                             29,521.4    21,204.3     20,089.5
                管理费用
                                                     4           0             2
                研发费用                     2,946.28      420.98
                                             60,958.2    64,464.1      42,160.4
                财务费用
                                                     8           9            1
                                             55,120.0    56,336.6      46,069.3
                其中:利息费用
                                                     8           7            6

                                     5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利息收入                      555.47     827.97     757.20
                   汇兑净损失                  5,941.34   8,335.47          -
                                               20,463.0   16,762.7   19,416.2
         加:其他收益
                                                      1          7          1
            投资收益                           1,334.62     770.89     191.8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405.43          -          -
  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437.63          -          -
                                                          -2,035.7
            资产减值损失                       -336.58               3,035.35
                                                                 0
            资产处置收益                       3,550.80     -33.16   4,858.25
                                               13,198.4   -25,910.   -2,134.0
   三、营业利润
                                                      7         56          9
      加:营业外收入                             794.70     202.84     191.45
      其中:政府补助                              40.55       5.00          -
      减:营业外支出                           1,161.93   1,450.10     685.29
                                               12,831.2   -27,157.   -2,627.9
   四、利润总额
                                                      4         82          3
      减:所得税费用                           5,515.88   1,636.97   2,450.92
                                                          -28,794.   -5,078.8
   五、净利润                                  7,315.36
                                                                79          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28,794.   -5,078.8
            1.持续经营净利润                   7,315.36
                                                                79          5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                      4,243.77      -1.35      -6.66
                                                          -28,793.   -5,072.1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71.59
                                                                44          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27.93     -559.43    -511.6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71.05     -559.43    -511.64
  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1.05     -559.43    -511.64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7.75     -559.43    -511.64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6.70           -          -

                                      55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598.98          -            -
  净额
                                                         -29,354.     -5,590.4
   七、综合收益总额                           6,787.43
                                                               22            9
                                                         -29,352.     -5,58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142.64
                                                               87            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5        -6.66

   注:长沙水业于 2019 年度发生了一系列会计政策变更,其中包括自变更日所在的报告

期对研发费用进行了单独列示。


    (三) 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度         度           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86,167.   302,294.     257,145.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         44           43
   收到的税费返还                             6,996.98   6,201.24     6,793.31
                                              87,857.4   92,021.0     107,38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          1           69
                                               481,021    400,516     371,3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9        .69           43
                                              122,210.   144,615.     128,75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         85           96
                                              51,124.8   44,395.9     37,436.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0          4            9
                                              31,647.2   24,697.0     27,625.0
   支付的各项税费
                                                     7          0            7
                                              108,776.   86,417.1     82,535.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          9            5
                                               313,758    300,125     276,3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        .97           86
                                               167,262    100,390     94,96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        .72            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0,000.0 20,000.0          63,940.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        0                 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69.97   786.88            183.5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95,161.4
                                                       23.36          5,110.10
的现金净额                                        3

                                        56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359.01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221.08
                                              105,990 20,810.    70,454.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       24          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146,861 55,319.0    115,323.
的现金                                            .96        3         77
                                             24,982.0 13,800.0   83,14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0        0          0
                                             17,122.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600.00
                                                    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02.52        -          -
                                              193,669 69,119.    200,06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       03         77
                                              -87,678 -48,308    -129,6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      .78        .0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865.57      6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      60.00
                                             448,683. 234,930.   450,85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9       00         00
                                             278,641. 25,578.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        7
                                              727,324 268,374    450,9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8      .34         00
                                             701,307. 248,861.   292,37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1       83         75
                                             60,144.3 63,319.2   62,359.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        6          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41,289.0 51,656.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31.03
                                                    8        7
                                              802,741 363,837    355,6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02      .96         14
                                              -75,416 -95,463    95,24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      .62          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49.37
                                              3,918.1 -43,381    60,601.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0      .68          7
                                             117,506. 160,888.   100,28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3       21         84
                                              121,424 117,506    160,88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      .53         21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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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9 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长沙水业 2019 年的合并财务报
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23279 号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审计了长沙水业集团财务报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长沙水业集团长沙水业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 财务会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主要会计政策及主要

  科目的注释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长沙水业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
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长沙水业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期间

    长沙水业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长沙水业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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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长沙水业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
允价值。

    4. 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长沙水业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
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计量。长沙水业取得的净资产
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
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长沙水业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
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长沙水业将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
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6.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
具有下列特征:

    1)各参与方受到该安排的约束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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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
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
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
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
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
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
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
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
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
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
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核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
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
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家及利息的
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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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
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
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
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
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
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列示。

    9. 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
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
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通过交付该权益
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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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
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
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
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
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
确定的金额;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
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与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
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
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
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
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
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
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
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
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弃
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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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
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
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
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
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
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
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
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
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
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
的基础。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计提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
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年末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
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在活跃市场中没有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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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
  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
  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确认
  其减值损失,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
  损失。

      (6)本年将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
  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的依据:(1)没有可利用的财务资源持续地为该金融资产
  投资提供资金支持,以使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2)管理层没有意图持
  有至到期;(3)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将该金融资产持有
  至到期。

      10. 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判断依据:根据经营规模、业务性质等确定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标准为
  1,000 万元及 1,000 万元以上。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金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
  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① 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根据相同账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
账龄分析法组合
                               情况确定报告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无风险组合                     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无收回风险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无风险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② 账龄分析法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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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供排水企业 5%、建设施工企业及其他   供排水企业 5%、建设施工企业及其
(含 1 年,以下同) 5%                                  他 5%
                     供排水企业 10%、建设施工企业及其   供排水企业 10%、建设施工企业及其
1-2 年
                     他 10%                             他 10%
                     供排水企业 50%、建设施工企业及其   供排水企业 50%、建设施工企业及其
2-3 年
                     他 20%                             他 20%
                     供排水企业 90%、建设施工企业及其   供排水企业 90%、建设施工企业及其
3 年以上
                     他 50%                             他 50%

          ③ 其他方法
               组合名称                                 方法说明
  无风险组合                         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无收回风险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判断依据:账龄较大预计无法收回。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个别认定法。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1.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
  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或类别)
  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
  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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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
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于其对应的成本
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 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2. 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确定

    ①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
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
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③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
初始投资成本(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核算。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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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与被投资单位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
  投资方一致同意的,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
  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的,认定
  为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
  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13. 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
  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并采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有
  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
  的减值准备。

       14.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
  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40                4.00              2.40-4.80
管网设备                   15-30                4.00              3.20-6.40
机器设备                   12                   4.00              8.00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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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运输设备                   10                   4.00              9.60
电子设备及其他             5-10                 0.00-4.00         9.60-20.00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回
  收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入资产:(1)在租赁期届满时,
  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
  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
  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
  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 75%以上
  (含 75%);(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
  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90%以上(含 90%);(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
  不作较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
  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15.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
  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
  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16.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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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①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②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
  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
  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③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
  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尚
  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
  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17.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
  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
  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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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摊销年限(年)
其他无形资产              预计受益年限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
  按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
  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
  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
  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
  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
  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
  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
  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18.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
  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9.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长沙水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
  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
  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
  工遗属及其他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长沙水业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辞退福利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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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水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
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长沙水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
裁减建议时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3)设定提存计划

    长沙水业职工参加了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
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
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
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长沙水业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
将根据上述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0. 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
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
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
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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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
整和资本公积。换取其他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服务的公允价值
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服务的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
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
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
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
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本
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按照
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本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条件时,考虑修改
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
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亿授予的权益工
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
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
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行权处理,
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

    21. 预计负债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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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
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长沙水业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
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22. 收入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
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
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
(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
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
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劳务占应提供
劳务总量的比例/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
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
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
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
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3. 建造合同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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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
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可靠估计的,若合同
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
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
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2)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
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
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
计量。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合同相关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3)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
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实际测定的完工
进度。

    (4)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
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
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24.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
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计量。

    (3)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
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
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
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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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
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
础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
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
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
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
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
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
转回。

    (4)长沙水业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
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
中确认的交易或事项。

    26. 租赁

    (1)经营租赁

    长沙水业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整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
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租金在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长沙水业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
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长沙水业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
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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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
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
的融资费用。

    长沙水业为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
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
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
现融资收益。在租赁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27. 持有待售资产

    长沙水业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
待售: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通常和惯用
条款即可立即出售;2.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3.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
撤销的转让协议;4.该项转让很可能在一年内完成。

    长沙水业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
的金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
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
备。对于持有的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 中
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
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
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
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
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
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
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及人当期损益。已抵减
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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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
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
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
价值。

    企业因出售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
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
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8.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
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
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
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
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
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四)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说明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长沙水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
致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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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受重要影响的报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影响金额
                                                     表项目名称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帐款”拆分为应收账款与应收票 应收账款
                                                                     520,114,013.06
据列示                                         (合并报表)

                                               应付账款
                                                                     673,163,094.53
将“应付票据及应收帐款”拆分为应付账款与应付票 (合并报表)
据列示
                                               应付账款
                                                                     580,578.29
                                               (母公司报表)

                                               资产减值损失
                                                                     -3,365,844.79
“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位置下移,作为加项,损失以 (合并报表)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1,992.34
                                               (母公司报表)

      (2)长沙水业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财会[2019]8 号)相关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
  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长沙水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此会计政策变更对财
  务报表无影响。

      (3)长沙水业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财会[2019]9 号)相关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
  债务重组,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长沙水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
  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此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019 年度长沙水业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1)长沙水业子公司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未按
  照 权 责 发 生 制 原 则 核 算 应 计 入 2018 年 度 成 本 费 用 的 年 终 绩 效 奖 金
  10,293,001.87 元、应冲减 2018 年度营业成本的代收电费 506,749.88 元、应计
  入 2018 年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金 2,279,301.83 元和应计入 2018 年其他收益的
  增值税退税收入金 4,932,647.39 元,在本期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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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排水公司下属新港污水处理厂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投入运营,未将在
 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并计提折旧,在本期予以更正。

      (3)长沙水业孙公司长沙华韵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韵置业)补
 计 2018 年度应确认所得税费用金 2,282,113.92 元,在本期予以更正。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导致影响如下:
                                              受重要影响的报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影响金额
                                                表项目名称
排水公司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以下内容, 营业成本              8,655,695.43
在本期予以更正:
                                              管理费用           1,637,306.44
1. 应计入 2018 年度成本费用的年终绩效奖金     应付职工薪酬       10,293,001.87
10,293,001.87 元
                                              未分配利润         -10,293,001.87
                                              营业成本           -506,749.88
2.应冲减 2018 年度营业成本的代收电费
                                              其他应收款         506,749.88
506,749.88 元。
                                              未分配利润         506,749.88
                                              财务费用           2,279,301.83
3. 应计入 2018 年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金
                                              长期应付款         2,279,301.83
2,279,301.83 元
                                              未分配利润         -2,279,301.83
                                              其他收益           4,932,647.39
4. 应计入 2018 年其他收益的增值税退税收入金
                                              其他应收款         4,932,647.39
4,932,647.39 元
                                              未分配利润         4,932,647.39
                                              营业成本           10,371,704,65
                                              管理费用           -1,329,999,96
                                              固定资产           203,956,198.21
新港污水处理厂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投入运营,
                                              无形资产           62,532,940.64
未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并计提
                                              其他应付款         5,563,662.48
折旧,在本期予以更正
                                              在建工程           -295,073,996.43
                                              资本公积           -20,000,000.00
                                              未分配利润         -14,148,520.06
                                              所得税费用         2,282,113.92
华韵置业补计 2018 年度应确认所得税费用金
                                              应交税费           2,282,113.92
2,282,113.92 元,在本期予以更正
                                              未分配利润         -2,282,113.92


      (五)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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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2018 年 5 月 1 日前 3%、6%、11%、
                       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
                                                17%等
增值税                 抵减可抵扣进项税额后的
                                                2018 年 5 月 1 日后 3%、6%、10%、
                       差额计算
                                                16%等
城市维护建设税         当期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
                       当期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5%
附加
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增值额         30%、40%、50%、60%超率累进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

    2. 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及其依据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2015 年 7 月之前污水处理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
财税〔2015〕号,2015 年 7 月开始污水处理收入享受即征即退 70%的增值税优惠
政策。

    (2)根据财税〔2011〕100 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
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
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湖南华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其增值税实
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3)根据财税〔2011〕年 166 号规定,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企业所得税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4)2017 年 12 月 1 日,子公司湖南华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由湖南省
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743001022,期限 3 年,减按 15%的税率
缴纳企业所得税。

    (5)2016 年 12 月 6 日,孙公司长沙鸿源水处理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 2016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643000344,期限 3 年,减按 15%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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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长沙水业控股子公司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
及下属单位税收优惠如下:

    1)增值税

    惠博普及惠博普之子公司惠博普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工程
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财税[2015]78 号文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
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中的相关类别,可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惠博普之二级子公司北京华油科思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能源公
司)利息收入按 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
差额计缴增值税。

    惠博普之三级子公司威县惠博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县环保公司)
根据财税[2015]78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纳税人销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
增值税优惠目录》中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再生水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
“污水处理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惠博普三级子公司北京中加诚信管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加诚信公司)
取得软件著作权编号为 2006SR14008 的著作权证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规定增值税按实际税负
超过 3%的即征即退。

    惠博普三级子公司北京凯特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
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和《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 2019 年第 4 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
额未超过 10 万元;以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30 万元的,
免征增值税。

    2)所得税

    惠博普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取得编号为 GR201711004279 号《髙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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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国科发火[2016]195 号)规定,公司 2019 年度所得税税率为 15%。

    惠博普之子公司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取
得编号为 GR201711003820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
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规定,2019
年度所得税税率为 15%。

    惠博普之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机
械公司)2017 年 8 月 28 日取得编号为 GR201723000215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
火[2016]195 号)规定,公司 2019 年度所得税税率为 15%。

    惠博普之子公司凯特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特智能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取得编号为 GR201637001058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
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
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规定,公司 2019 年度所得税税率为 15%。

    惠博普之子公司河南省啄木鸟地下管线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啄木鸟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 2019 年 12 月 1 日到期,截至审计报告日尚未取得新的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经査询,啄木鸟公司在河南省科技网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示的
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内,公司 2019 年度所得税税率为 15%。

    惠 博 普 之 子 公 司 环 境 工 程 公 司 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 取 得 编 号 为
GR201712000866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
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195 号)规定,
2019 年度所得税税率为 15%。

    惠博普之 三级子 公司 中加诚信 公司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取得 编号为
GR201711002438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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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195 号)规定,
公司 2019 年度所得税税率为 15%。

    惠博普之三级子公司徐州亿通光电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税法》(以下 简称新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 2013 年第 26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 号)有关规定,企业从事《公
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电力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可在
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
税“三免三减半”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公司 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可享受税收
减半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
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等规定,
惠博普之子公司北京奥普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和三级子公司北京凯特伟业科技
有限公司、北京凯特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旅丰科技有限公司、西咸新区惠博
普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符合规定所称的小型微利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
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
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详见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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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
他信息,以及证监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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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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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谢文辉



                                                           2021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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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目录

    1、长沙水业的法人营业执照;

    2、长沙水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长沙水业关于收购上市公司的相关决定;

    4、有关当事人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开始接触的时间、进入实质性洽谈阶段
的具体情况说明;

    5、《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6、长沙水业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说明;

    7、长沙水业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 24 个月相关交
易的说明;

    8、长沙水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证明;

    9、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长沙水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10、长沙水业和长沙城投、长沙城发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1、长沙水业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
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2、长沙水业最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二、 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 11 层 1212

    联系电话:86-10-82809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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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传真:86-10-82809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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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谢文辉



                                                           2021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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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司
股票简称         惠博普                   股票代码           002554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人民中路 6 号供水大
名称                                          注册地
                                                             厦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是否对境内、境  是 □         否 √            是否拥有境内、
                                                                回答“是”,请注明公
外其他上市公司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外两个以上上市
                                                                司家数
持股 5%以上                                    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及表决权委托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种类: A 股流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107,275,951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       10.02%
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 变动种类: A 股流通股
益的股份变动的 变动数量: 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共计 299,783,772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增加至 29.70%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 是 □              否 √
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同业竞 是 √              否 □
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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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
办法》第六条规 是 □                否 √
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
购办法》第五十 是 √                否 □
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 √             否 □
划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 √             否 □
问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及 本次交易已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批准,并
批准进展情况      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获得书面核准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声明放弃行
                  是 □             否 √
使相关股份的表
决权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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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谢文辉



                                                           2021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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