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1-02-23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1-017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的通知: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2 月 22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2 月 22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2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2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 12 层
公司会议室。
6、主持人:黄松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参加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8 人,
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87,658,3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8762%,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586,656,5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803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 人,代
表股份 1,001,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73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186,0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595%。
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黄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
下:
(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86,658,32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98%;反对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86,0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546%;反对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4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剡、王铮铮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