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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博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出席股
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和工作例会,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维护公司利
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监事会现将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                   监事会召
         届次                                       审议事项
号                   开时间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 1
1    2020 年第一次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月 16 日
         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 3
2    2020 年第二次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月 10 日
         会议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 4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3    2020 年第三次
                      月 27 日
         会议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
                                                     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 5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4   2020 年第四次
                     月 25 日
        会议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
                                     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其鉴证报告
                                                     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
                                                 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 8
5   2020 年第五次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月 28 日
        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 9
6   2020 年第六次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月8日
        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 10
7   2020 年第七次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月 26 日
        会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
    第四届监事会                                        议案
                    2020 年 10
8   2020 年第八次
                     月 29 日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会议
                                           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
                                   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
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召开监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列
席董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以及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无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和审核。监
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定期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规定,关联交
易遵循了市场公允性原则,各项关联交易均做到公允、公正,对全体股东(包括
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执行该制
度,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三、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已经审阅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
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具有合
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
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
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
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