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关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1-09-04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1-065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惠博普”)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HBP2021-06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长沙水业”)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补选张中炜先生、李松柏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提请董事会将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沙水业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30.22%,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提案人资格;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
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
日、其他会议议题等事项不变。现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
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写字楼 12 层公司
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6 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博普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4.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选举张中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 选举李松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第 1、4 项议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第 4 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
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上述议案详情请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8 日、2021 年 9 月 4 日指定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以及
本公告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议案
1.00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博普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
2.00 √
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
3.00 √
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累计投票议案
4.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4.01 选举张中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2 选举李松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四、会议出席对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有:
1、截至 2021 年 9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
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
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
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与投资管
理部。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7 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写字楼 16 层华油惠博
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信函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写字楼 16 层华油惠博
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邮编:10008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七、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媛媛、肖雪
联系电话:010-62071047
联系传真:010-82809807-111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写字楼 16 层。
邮政编码:10008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关于提请增加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
附件 1: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4”,投票
简称:“惠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4,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
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
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54)的股
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
本公司/本人出席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公司/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
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
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1.00 √
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博普环境工程技术有
2.00 √
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
3.00 √
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4.01 选举张中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2 选举李松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注:议案 1-3 实行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
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议案 4 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请在对应栏填报同意票数。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 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中炜先生:197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就职于中国石化
河南油田职工大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石油工程技术研
究院、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2008 年起在北京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
公司工作,担任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2009 年 9 月起担任惠博普董事会秘书,
2009 年 11 月起担任惠博普副总经理,2016 年 11 月起担任惠博普董事、董事会
秘书、副总经理,2019 年 9 月起担任惠博普董事会秘书、执行副总裁。
张中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6,829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
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
询核实,张中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松柏先生:197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5 年至 2011
年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管道局第二工程公司工作,历任干事、组织部部长、
副总经理等职务;2011 年至 2016 年在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有限公司工作,历
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有限公司国内第一项目部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
局新疆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务;2016 年至 2019 年在贵州天然气能源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常务副总经理;2019 年 3 月起在惠博普工作,任执行
副总裁。
李松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
李松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