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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博普: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22-04-28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储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华油惠
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以下
简称“《自查表》”)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对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
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等情况进行了自查,并重点检
查了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方面的内
部控制。根据自查结果,公司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的沟通交流,
取得了相关的信息资料;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三会决议及会议记录、内审报
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阅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自查表, 对公司董事会填
写的《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的规范要求。公司填写的《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填写,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

    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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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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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尧                胡玉林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